| 发文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30日 |
| 标 题:龙胜各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龙老龄委办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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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根据上级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至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传承孝亲美德 共筑颐养桂林”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人口老龄化县情教育活动
1.集中推进人口老龄化县情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养老机构活动,围绕我县人口结构变化、养老服务发展、老年健康保障等方面现状与政策开展多形式主题宣讲。(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文广体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强化孝亲敬老文化传播,利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公共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积极老龄观和传统孝文化。鼓励基层创作反映敬老养老助老主题的文化作品。各成员单位要于“敬老月”期间尤其是重阳节当日,在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单位、公共服务窗口及公交车等公共空间的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敬老月宣传标语,并滚动播放“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宣传片。(宣传内容详见附件2、3)。(县委宣传部,县文广体旅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3.大力宣传全国及本县敬老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感人事迹,多角度讲述新时代敬老爱老助老新风尚。(县民政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体旅局等配合)
4.部署开展“敬老月”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大社会面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县民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
5.广泛动员全县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6.依托“探访关爱”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重点为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县民政局牵头,县卫健局、县残联等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7.深化“八桂银龄守护”为老志愿服务专项行动,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8.围绕重要纪念日,精心组织走访慰问老年优抚对象活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9.开展“朝夕相伴”数字助老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智能技术应用培训,助力跨越“数字鸿沟”。(县委网信办,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0.实施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县文广体旅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配合)
(三)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推广活动
11.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关于养老服务的部署要求,精准聚焦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加快研究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相关工作。(县民政局负责)
12.组织养老机构“开放日”、短期体验入住等活动,促进机构养老服务资源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县民政局负责)
13.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施策原则,稳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县民政局负责)
14.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敬老月”期间推出健康管理、旅居康养、康复辅具等适老产品和服务优惠项目。(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5.探索推出“山水康养”老年旅游专线,设计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旅游产品,优化出行服务体验。开展交通出行适老化环境建设宣传。(县文广体旅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6.持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县民政局、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7.整合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等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小区同步进行适老化改造。(县住建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8.协调各地组织商家开展孝亲敬老购物节活动,设置适老产品专区、子女推荐区等,探索提供孝心优惠政策。(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9.以“惠老助老、品质生活”为主题,围绕老年人的吃住行养医娱游等全方位需求,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活动。(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活动
20.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认知障碍预防、视力听力健康等专项行动。(县卫健局负责)
21. 广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以及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知识、技术和方法。(县卫健局负责)
22.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科学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结合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膳食相关知识讲座等宣传活动,强化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餐品类别的指导。(县卫健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提升活动
23.充分发挥文化场馆、老年大学、老年协会、老年体协、老年文艺社团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惠民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文广体旅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4.推动基层社区、养老机构举办“九九重阳”银龄科学健身活动,开展门球、投壶、象棋等适合老年人比赛项目。(县民政局牵头,县文广体旅局配合)
25.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走基层”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县文广体旅局负责)
26.将老年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开发适合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县文广体旅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27.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在重阳节当日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县文广体旅局负责)
28.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助力乡村振兴、科教兴桂、健康龙胜建设等事业。(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9.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面向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特殊老年群体持续提供公益法律援助服务。(县司法局负责)
30.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通过案例警示、知识讲座等方式,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防骗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县公安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1.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重点解读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纠纷等问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县司法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民政局配合)
32.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政策知晓度。(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3.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持续整治涉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侵权乱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4.在相关协调机制下,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县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有关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社会资源,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各项活动。要坚持形式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要聚焦基层社区,服务广大老年群体,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报送县老龄办。
联系人:黄透展,联系电话:0773-7512967,邮箱:lsmzj7512132@163.com。
附件:1.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名单
2.敬老爱老宣传标语
3.敬老爱老公益宣传片(mp4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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