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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直属各单位、各有帮扶任务的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确保县域内务工补助和跨省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县域内务工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及要求
在龙胜县域内帮扶车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年内连续就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每月务工工资达到1500元以上的16-65周岁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劳动力。同时对特殊户作如下说明:
1.监测户消除风险后,身份转为一般农户的,自消除风险当月起不再享受劳务补助政策。
2.户内人口减少人员(如外嫁、服刑、服役、户籍迁出等)自减员当月起不再享受劳务补助政策。
3.户内新增人员,自纳入起下月开始享受劳务补助政策。
4.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脱贫人口,在不影响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其余时间临时务工增加收入的,不享受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政策。村“两委”干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单位领取财政拨款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列入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户范围。
5.自动放弃申报的。经帮扶干部等入户、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务工人员宣传动员两次(含)以上仍不愿申报的,视为该户务工人员自动放弃申报县域内务工补助。
6.享受了县人社局帮扶车间稳岗补助政策的在册人员,不再享受该补助政策。
(二)补助时间及标准
1.补助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劳务补助。
2.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发放劳务补助200元。
(三)申报所需资料(一式2份)
1.《龙胜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补助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户“一卡通”复印件及“一卡通”户名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帮扶责任人协助申请人在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领取《龙胜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本县域内务工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填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所在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审核汇总;
3.各乡镇对本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对于情况不实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申报材料一次性将问题告知申请人返回整改)和《龙胜县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交至县乡村振兴局审定(申报材料乡镇留存1份);
4.县乡村振兴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经审核合格后,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县、乡、村三级同步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局根据县乡村振兴局的用款申请,补助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所在户的“一卡通”账户。
(五)申报时间。县域内务工补助从4月份开始申报,除因务工时长不足3个月的外,其余符合条件的均要在9月30日前完成该政策申报。
二、跨省务工补助对象政策
(一)补助对象及要求
全县外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跨省务工的16-65周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
(二)补助时间及范围
2023年期间赴广西区外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务工时长不少于1个月,每月务工收入不少于2500元。
(三)补助标准及申报所需资料
1.补助标准:给予每人每年3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
2.申报所需资料:
(1)申请表(附件6);
(2)外出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以下材料其中之一: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23年度工资单(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务工证明(由所在务工企业开具);如果以上四种材料之一都无法提供,可通过结对帮扶人将录入广西防贫App的跨省务工人员收入登记页面截取收入记录及务工区域记录并打印出来即可。
(4)本人在龙胜县内开户的存折账号复印件1份。
(四)申报时间要求
2023年度产生的跨省务工交通费用补助从4月份开始申报。除因务工时长不足1个月的外,其余符合条件的均要在9月30日前完成申报。逾期申报不予补助。
(五)申报步骤及要求
1.补助申报步骤。
(1)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填写好申请表(家人或帮扶人可代填写),并收集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2)到脱贫劳动力所在村委、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3)脱贫劳动力本人、家人或帮扶人将申报材料报给所属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
(4)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所收集的申报材料报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复审。
2.公示工作。
(1)对审核通过的补助名单由县人社局返还各乡镇,由乡镇将名单张贴到各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2)对审核通过的名单由县人社局同步在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5天。
3.已乘坐县人社局“点对点”输送专车人员不再享受此项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两项”补助政策的学习及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有帮扶任务的企业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帮扶干部学习并积极入户走访宣传,同时将《政策告知书》(附件3)填好并发放到位;帮扶人为区直、市直单位的由各乡(镇)负责通知。
(二)加强协同配合。要切实压实全体帮扶人责任,协助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完成“两项”补助的申报。区、市派第一书记要组织本单位帮扶干部做好联系户政策申报。如因帮扶责任人未将该政策宣传到位,造成符合申报条件的务工对象未能如期享受到该项补助,则由该帮扶责任人承担所联系帮扶对象应申报补助金额。
(三)加强日常督导。各乡(镇)、各有帮扶任务单位要切实督促本单位帮扶干部做好帮扶联系工作,并要认真登记好《帮扶手册》、防贫监测APP中务工区域中务工地点及收入等务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与实际及申报材料信息一致。县督导组要将该“两项”补助政策申报及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的督查暗访内容,切实督促政策精准落地。
县域内稳岗务工补助申报联系人:陈遥汝,联系电话:7518056;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申报联系人:吴桂海,联系电话:7512425。
附件:1.龙胜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补助申请表
2.龙胜县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申报汇总表
3.龙胜县脱贫户(监测户)县域内劳务补助及跨省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告知书
4.龙胜县XX乡(镇)XX村委2023年X月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发放公示(模板)
5.务工证明(模板)
6.龙胜各族自治县脱贫户(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7.龙胜各族自治县脱贫户(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统计表
龙胜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12 日
附件1:龙胜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本县域内务工补助申请表.xlsx
附件2:龙胜县脱贫人口(含监测户)本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龙胜县脱贫户(含监测户)本县域内劳务补助及跨省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告知书.docx
附件4:龙胜县XX乡(镇)XX村委2023年本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发放公示(模板).docx
附件6:龙胜各族自治县脱贫户(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7:龙胜各族自治县脱贫户(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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