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 标 题:龙民通字〔2025〕6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做好辖区特困人员入住县社会福利院有关事宜的通知_ | |
| 发文字号:龙民通字〔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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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局有关股室、县社会福利院: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位于龙脊大道新开发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齐全,目前已正式投入试运营。为保障特困人员基本权益,确保申请办理入住规范有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申请入住流程(试行)》发给你们,请引导辖区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按流程办理申请、入住等手续。
附件:1.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申请入住流程(试行)
2. 龙胜各族自治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入住县社会福利院申请表
3. 申请入住特困人员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承诺书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申请入住流程(试行)
一、适用对象
户籍为龙胜各族自治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特困人员:
(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确需专业机构提供照料服务;
(二)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具备适应集体住养生活的能力;
(三)自愿入住且监护人同意;
(四)同意遵守社会福利院住养管理制度及集中供养相关规定。
二、办理流程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发起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办理入住县社会福利院申请,开具特困人员证明并整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股:
1. 龙胜各族自治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入住县社会福利院申请表(见附件2);
2.《特困人员证明》;
3. 申请入住特困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申请入住特困人员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承诺书(见附件3)。
(二)民政部门审核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股审核申请材料,为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开具《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证明》并交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办理入住县社会福利院凭证。
(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通知监护人办理入住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证明》交给监护人,并通知监护人陪同申请入住的特困人员开展入院体检。
(四)办理入住手续
监护人陪同申请入住的特困人员,携带《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证明》、特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入院体检结果办理入住。
县社会福利院开展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签订《集中供养入住协议书》,分配床位,建立个人照料档案,正式办理入住。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股,联系电话:0773—7512967。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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