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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的企业,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19万元人民币。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旅游企业,主要经营龙胜县的旅游精华景区—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国家湿地公园龙脊梯田风景名胜区,以龙脊为文化象征,以高、快、严、实为企业作风,深化改革、深化管理、深化品牌、深化服务,力争把龙脊景区建成国内一流的“AAAAA”级景区,努力使公司成为游客满意、社会尊重、不断成长的旅游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落实龙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公司党组的决议决定;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不断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符合相应的专业、学历、年龄以及其它要求;
3.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联系群众,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人员;
2.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雇员(聘员)、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人员;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原单位有竞业限制等约定的;本人及配偶、主要社会关系持有与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任职条件
1.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条件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具备履职所需的现代文旅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知识,以及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需要的旅游领域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2.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领导或管理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或副科级职务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较强的认知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风险处置能力,能有力把控企业经营管理各重要环节。
3.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优先。
4.综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5.年龄、工作经历、处罚期限、户籍、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以2026年3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
三、公开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20日内,应聘人员在《龙胜各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将报名表及资格初审要求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各种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发送至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邮箱lsgzzzx2022@163.com。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各类报名所需资料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大小请勿超过10M。联系电话:0773-7510082。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择优确定测试人选。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弄虚作假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8:00至4月14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综合能力测试。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测试人选名单,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语言表达、团结协作、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科目。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笔试类别的两科考试,笔试科目为《申论》。
2.笔试成绩:2026年4月中旬,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笔试成绩反馈至应聘者本人。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反馈之日起3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3.面试资格审查(2026年5月-6月)。
面试资格审查由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应聘人员符合应聘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如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凡应聘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应聘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实施。
面试工作由招聘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应聘人员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应聘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考生在面试候考室候考过程中放弃面试,按0分计算,不视为缺考。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廉洁自律、与聘任职位匹配度以及任职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应聘职位作出评价。
(五)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公示与聘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内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聘任管理及薪酬管理
(一)聘任管理
高管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聘用人员原则上按照“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办法管理,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岗位的,正式聘任;试用期内存在不合格情形的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或免职。三年为一个任期,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
(二)薪酬待遇
董事长职位总年薪25-30万元。
附件:
附件中的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管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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