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实施2021年第2期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包括月饼,自消餐具,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共47批次。其中合格产品46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总体情况
抽检月饼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自消餐具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龙胜县龙胜镇浔江北区滨江大道白龙桥北岸桥头龙胜吴粟米粉店的自行消毒碗,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结果为0.02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0mg/100cm²。
以上产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