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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森防指办〔2024〕1号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4-25 11:1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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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龙胜供电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桂林市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龙胜供电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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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及时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桂林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森防办字〔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全国建总账、自治区列分账、市县建明细账、关键节点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部门协同。

依托林长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责任,切实履行林业、公安、应急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及能源、电力、核电等单位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灭火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整治、可燃物治理等治理成果,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

统筹安排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重查重处,提高工作实效。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动态清零。

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林区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排查整治力度,通过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推动各地短板强弱项,实现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

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隐患问题线索倒查责任力度。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五)坚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强化“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控查处过程,坚持检查、惩处、整改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形成有力震慑。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为单位,结合当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行动范围:龙胜各族自治县十个乡镇,含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有林景区等森林经营单位。

(三)行动时间:2024年4月—11月

四、责任分工

(一)森防指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指 导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 作,合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包括资料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三)公安部门:负责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违规用火查处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应急演练、森林火灾综合监测预警、扑救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供电部门:负责指导电力企业开展林区输配电线路和用电设施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仗、攻坚战,遏制人为森林火灾多发频发势头。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

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ˉ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梳理归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时限和目标,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排查整治内容包括:

1.责任落实。排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排查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行政首长责任、部门责任、经营主体责任,是否编制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及网格长、网格成员、网格员责任落实等情况;排查重要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前夕,是否专门开展工作部署,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强化预警监测,前置应急力量,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强化重点人群管护等情况。

2.火源管理。排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禁火通告)发布、重点路口设卡、防火巡查巡护等情况;排查可燃物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排查防火线、防火林带、林区村庄、坟墓及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情况,以及林木采伐剩余物、田边地头杂草、秸秆等农林生产衍生物的烧除管理等情况,是否建立违规用火处罚规定或村规民约奖惩机制,是否建立计划用火机制、用火事前报各事中监烧机制,以及是否对违规用火行为进行查处。

3.宣传教育。深入排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电、进林区,敲门入户“送法上门”活动开展,是否逐人逐户签订用火承诺书(明白书)、告知用火规定,是否对重点人群进行登记造册,是否进行火灾案件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否对林区施工作业人员跟踪宣传等情况。

4.队伍建设。排查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重点检查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是否组建乡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乡村半专业队伍(群众巡护队伍),是否安排专业(半专业)队伍参与巡查巡护、携装巡护并发现处置火情,是否落实集中驻防、管理、培训等情况。

5.应急处置。排查应急准各是否到位,应急预案修订和组织演练等情况;排查应急处置是否到位,重点排查值班值守、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预案启动、火情早期处理是否及时等情况。

6.设施设备。排查森林防火规划是否编制印发,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做到和林区重点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实施“四同步”;排查林区在建工程施工、木材加工厂、碳粉加工厂等现场用火隐患、防火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等情况;排查工程(工厂)所在地党政领导责任、项目业主监管责任、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森林防灭火建设项目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配套建设、完整收集档案资料,以及基础设施是否专用、存在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能否按时完成验收。

7.其他方面。排查林区及林缘村电、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军事设施、核电设施、油气管道等重要设施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公墓、坟场、林农结合部、营造林作业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风景名胜区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边境地区的森林火灾隐患。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内容包括: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区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甘蔗叶、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区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3.其他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防火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耸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其他专项行动内容。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尽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规程。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抓好贯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合力。

(二)宣传为先,强化警示教育。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依法从严从速查处火灾案件,及时通过媒体披露火案肇事者处罚情况,通过以案释法,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防火法制观念和自觉防火意识。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检举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注意保护举报人信息,严防威胁、报复举报人情况发生。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有林景区等森林经营单位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实抓细工作措施。县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应急部门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执行者和主要力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行业优势,明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职责。各乡镇森防指要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收集资料,做好隐患台账。

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一定要收集资料,做好森林火灾隐患台账。

(五)认真总结,强化信息报送。

各乡镇和县林业局、应急局、公安局要明确1名森林火灾隐患重大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在活动开展期间要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和经验总结。各乡镇和县应急局、公安局的专项行动信息材料统一交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科,邮箱 gl-slfh@163.com。2024年4月26日前将名单(附件1 )报市林业和园林局防火科(邮箱gl-slfh@163.con)。在行动开展期间, 各县(乡、镇)要注意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亮点和成效,县森防指办公室、县林业局将择优上报自治区。各县(乡、镇)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送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附件3、附件4), 11月30日前报送年终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 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各县(乡、镇)供电部门按以上时间节点及时将开展林区输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林业部门,同时一并上报桂林供电局。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林业局胡嘉春:15240788110、县应急局冯军:13878351977、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吴仕辉:18878303067、新电力有限公司杨政:13878353570。


附件:1.联系人回执表

     2.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4.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

     5.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1772245-2014 )

     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