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 >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 预警信息

龙教〔2022〕11号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2-05 17:35     来源:龙胜县教育局     作者:龙胜县教育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含民办),本局各股室:

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2月4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2022年春节和冬春季节期间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普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提高我县居民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意识,加强对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和学校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坚决有效遏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排查工作。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广大居民和学校开展入户宣传教育、燃气器具使用情况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普及居民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和燃气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增强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居民日常生活中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加大对燃气安全检查监管和隐患整改的工作力度,规范我县燃气经营行为和用气行为,实现我县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零遗漏、无死角,确保我县春节期间、冬春季节不再发生非职业性氧化碳中毒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宁、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教育系统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蒲庆锋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松菊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国干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翼  教育局党组成员

黄宝梅 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 吴辉翰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吴云娟 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艺术股股长

            聂国贵 安全稳定与德育股股长

         邓荣辉 教育督导与政策法规股股长

         曾建军 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粟诗良 人事教育股股长

         李春革 基本建设与规划股股长

         陈能斌 财务股股股长兼教育财会管理中心主任

         舒安毕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周思慧 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蓝良志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股长

         谭显亮 龙胜镇中心校校长

         赵黄裔 龙脊镇中心校校长

         兰孟林 泗水乡中心校校长

         石练海 江底乡中心校校长

         杨明艳 马堤乡中心校校长

         侯定强 伟江乡中心校校长

         吴辉辉 平等镇中心校校长

         梁永华 乐江镇中心校校长

         吴新美 瓢里镇中心校校长

         赵秋艳 三门镇中心校校长

         赖银燕 龙胜中学校长

         龙德宏 民族中学校长

         梁 结  实验中学校长

         黄勇义 龙胜镇初级中学校长

         胡晓华 龙胜镇第二小学校长

         陈庆杰 龙胜小学校长

         苏 琳  县幼儿园园长

         何泽淀 县第二幼儿园园长

         韦新征 龙胜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稳定与德育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聂国贵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杨宇燕、阳春桃。

三、活动时间

2022年2月4日至2022年2月8日

四、工作内容

(一)组织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手机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师生及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家庭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提醒广大师生在家使用燃气洗澡、煮饭、炭火取暖时如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做到不漏校、不漏班、不漏人,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在家洗澡、取暖、炙烤衣物等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常识的宣传教育和中毒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特别要强调小学生在家不能乱弄乱开燃气灶具,避免因燃气使用不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我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及急救知识讲座

讲解常见的一氧化碳中毒原因、怎样识别一氧化碳中毒、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现场急救措施等安全常识,要求学生在使用燃气时要防止燃气管道和燃气灶具漏气;防止燃气点燃后被浇灭,造成燃气泄漏,引起窒息或爆炸的危险;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使用时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

    (三)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排查、宣传、整治工作

1.宣传工作。入户发放宣传单时要求住户签收、入户人员在背面签字,将宣传单下方回执栏收回作为台账;住户不在家的,将宣传单贴在门口显眼位置;工作时要求拍好照片做台账;纸质台账和照片等电子版台账以工作安排表第一第二列的社区、入户责任小区为文件夹归档。入户发放宣传单时觉得数量不足的提前联系教育局办公室领取,发放剩余的请及时退回,以便准确统计实际入户发放数量和覆盖率。

2.入户排查重点。入户排查重点是看住户是否使用燃气热水器,且热水器装在浴室内;一旦发现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且装在浴室内,要求住户立即整改,并填写《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登记表》,登记表由住户和入户人员签字后拿回作为台账,当天即反馈给县教育局安稳股,安稳股反馈至联席会议办,由联席办组织回访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登记表》根据需要自行复印。对居民在家烧炭、烧煤取暖的,要做好通风通气安全提醒,特别是不能在睡觉时封闭门窗生火取暖。居民自建房出租的,租户经常使用燃气热水器,如出租房租户过年不在出租屋,则要求出租人代表租户签收入户宣传单,负起检查督促的责任,出租人代为签收的要做好备注,以便联席办安排回访。排查范围工作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长:蒲庆锋

成员:阳春桃、周文(苗园路35-52号)

第二组

组长:吴松菊

成员:聂国贵、范家行(苗园路53-69号)

第三组

组长:王国干

成员:易能文、韦艳娟(苗园路70-86号)

第四组

组长:刘 翼

成员:杨宇燕、吴辉翰(苗园路87-105)

第五组

组长:吴松菊

成员:曾建军、梁芹青、蒙郁(教育局大院)

第六组

组长:吴松菊

成员:陈庆杰等龙胜小学教师(东园路59-103号)

第七组

组长:刘 翼

成员:苏琳等县幼儿园教师(华龙街1号)

第八组

组长:蒲庆锋

成员:龙德宏等民族中学教师 (民族中学、苗园88号、苗园路116-119号、长寿幸福院、木材公司)

第九组

组长:刘 翼

成员:谭显亮等龙胜镇小学教师(龙胜镇小学、兴龙西路180-249号、镇小巷)

第十组

组长:蒲庆锋

成员:赖银燕等龙胜中学教师(龙胜中学、师范校区)

第十一组

组长:王国干

成员:梁结等实验中学教师 (实验中学)

第十二组

组长:王国干

成员: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及教师(各乡镇中心校、幼儿园及教学点)、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民办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作为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坚决杜绝中毒事故发生。

   (二)周密细致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老师、年级、班级,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学校要切实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完善工作台账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2月9日下班前报县教育局安稳股,请各学校于2月4日起,每日下午16:30前将附件2龙胜各族自治县开展安全生产入户宣传推进表(城区)及入户宣传照片报县教育局安稳股,联系电话:0773-7510688。邮箱:lsjyaqg@guilin.cn。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附件:1.龙胜县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登记表

          2.龙胜各族自治县开展安全生产入户宣传推进表(城区)



附件1  龙胜县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登记表.docx

附件2 龙胜各族自治县开展安全生产入户宣传推进表(城区).xlsx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