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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拟上报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5年10月28日至 2025 年11月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路6号
联系电话及邮箱: 0773-7515178 lsxjcssz@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监督电话):12345
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结余资金明细表
2.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
3.龙农报〔2025〕58号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的请示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明细表.xlsx
附件2: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龙农报〔2025〕58号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的请示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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