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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0年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桂财规〔2022〕9号)文的附件10,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三、申请时间
2025年2月20-3月28日,逾期系统关闭。
四、申请流程
(一)符合补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gxzz.gxeduyun. 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在线申请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和自行上传审核要求的材料,其中:缴纳社保的单位应为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
(二)具体操作步骤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三)县级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龙胜教育”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请与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王永璋,联系电话:7516882。龙胜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群(QQ群):772693173。 群聊二维码: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号)
3.工作岗位情况证明
4.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证明(2022年新版)
5.学费补偿申请材料详细说明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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