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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市驻龙胜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热烈庆祝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动员和引导广大妇女参加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展示全县广大妇女良好形象,以积极健康的方式全面带动家庭参与健身活动,推动家庭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自治县2024年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暨“滑石杯”女干部职工气排球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气排球协会
三、赞助单位
广西龙广滑石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龙胜华美滑石开发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7日-3月10日在县民族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举行。(非工作时间合理安排比赛)
五、参加单位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市驻龙胜县各单位,县内各企业全体女干部职工。
六、组队方式
以乡(镇)、单位、厂矿、企业组队,也可以系统组队,不足15人的单位可以2至3个单位联合组队。
七、竞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场上运动员要求贴号码牌,号码为01-10号。
2.竞赛执行最新《气排球竞赛规则》。
3.分县直组和乡(镇)组进行比赛。
4.各组8个队以上(含8个队)第一阶段进行抽签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取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赛。7个队以下采取单循环赛,按报名先后顺序编排。
5.比赛用球为“恒佳”牌桂标气排球。
八、运动员资格
(一)乡(镇)运动员必须是本乡(镇)行政单位(包括派出所)、事业单位、学校在职在编的女干部职工,代表本乡(镇)参赛的企业女员工必须在该乡(镇)有固定办公场所、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日期在本文下发之前算有效参赛凭证)。
(二)县直女运动员必须是龙胜县域内本单位、本企业女员工或本系统内在职在编的女干部职工。
(三)合同制女工人可以参赛,以本单位缴纳三险为凭(缴费日期在本文下发之前有效)。
(四)在县内服务的女大学生志愿者可单独组队也可以参与所服务的单位参赛(资格审查由团县委负责)。
(五)参赛女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每个代表队必须为参赛女运动员做好身体是否适合参赛的评估,各代表队必须为参赛女运动员购买一份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单复印件为准)。比赛时出现运动伤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组委会不承担责任,各代表队报名即表示并认可此条责任规定。
(六)每个女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
(七)在校女学生不得代表任何单位、系统参赛。
(八)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聘请外来人员参加比赛。如有举报,赛事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本文第七条“运动员资格”核实,一旦核实运动员资格无效,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如他人对女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要求本单位(企业)提供银行发放工资证明)
九、奖励范围
县直组奖励前八名,乡镇组奖励前四名。
十、其他事项
(一)本着群众体育群众办的精神,各队一切费用自理。奖品、奖金及裁判员、工作员补助由大会负责。
(二)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日上午10:30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三楼体育股办公室,负责人:杨贤成,电话:15978015257;黄慧萍,电话;15078308057;各队报名时安排一名联络员加入2024年“庆三八节”气排球赛微信群。超过报名截止期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
(三)请各参赛单位派代表于2024年3月1日下午15:30 到县民族体育中心管理办公室抽签(县民族体育馆小卖部旁),超过时间由工作员代抽。
(四)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在2024年“庆三八节”气排球赛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五)开幕式时间定于2024年3月7日晚上19:30;闭幕式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县民族体育馆。各运动队必须安排代表参加运动会的开、闭幕式。
(六)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其它未尽事宜在2024年“庆三八节”气排球赛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女干部职工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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