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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龙胜各族自治县第九届民族语言讲故事、演讲比赛的通知

2023-05-05 10:0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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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比赛主题

1.“传承优良家风 争做时代新人”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共谱民族团结和谐曲”

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成人组。小学组、成人组为讲故事比赛,中学组为演讲比赛。其中,小学组汉族选手、中学组选手要求用普通话围绕“传承优良家风 争做时代新人”主题进行演讲。小学组少数民族选手及成人组选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共谱民族团结和谐曲”为主题进行讲故事比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

报名地点:在校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联系人:蒋伍艳,联系电话7510688,邮箱:583157665@qq.com,成人选手可自行到县图书馆四楼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表至县图书馆,联系人:韦世梅,联系电话:7512216,邮箱:287060747@qq.com

(三)比赛时间

预赛时间:小学组、中学组预赛由县教育局自行组织进行,成人组预赛由图书馆视报名情况组织进行。

决赛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8:00至8:20签到;8:30开始比赛。

(四)决赛地点

1.民族语言讲故事比赛

地点:龙胜镇第二小学集雅楼(教学楼)四楼书法室

2.演讲比赛

地点:龙胜镇第二小学乐雅楼(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

参赛选手需于决赛当天上午8:00-8:20到龙胜镇第二小学集雅楼(教学楼)四楼书法室报到。

(五)参赛对象及各组构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在校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各乡(镇)、各单位、各学校要积极推荐选手参赛,要求各乡(镇)推荐2名以上成人选手参赛(获得奖项可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宣传思想工作加分项目内容)。

决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成人组。小学组选手共23名(苗族3名,瑶族3名,侗族3名,壮族3名,汉族11名);中学组选手共15名,不限民族;成人组选手共15名(苗族3名,瑶族3名,侗族3名,壮族3名,汉族3名)。

(六)奖项设置

1.讲故事比赛:设一、二等奖。小学组一等奖共7名,其中苗、瑶、侗、壮选手各1名,汉族选手3名,其余为二等奖;相应设立指导教师优秀奖。成人组一等奖共5名,其中苗、瑶、侗、壮、汉选手各1名,其余为二等奖;相应设立指导教师优秀奖。

2.演讲比赛(中学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设立指导教师优秀奖。

成绩优秀的选手将代表龙胜各族自治县参加桂林市青少年“传承优良家风 争做时代新人”演讲比赛。

(七)参赛要求

1.为传承龙胜民族文化,本次讲故事比赛,小学组少数民族选手及成人组选手需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表达。

2.参赛选手的讲述内容必须是以“传承优良家风 争做时代新人”为主题,为体现讲述者参加读书活动的真实收获,小学生故事比赛的讲稿内容可取材于身边的事情,或亲身经历或听他人讲述;也可选取活动读本中感触较深的故事情节,或其他读物中与活动主题贴近的故事情节,无论选取什么样的题材,都应融入自己的感受和体验,用自己的真情实感来表达。中学生演讲比赛的讲稿内容,必须由讲述者自己撰写,应表达本人参加读书活动获得的切身感受,不能照搬他人作品。如果借鉴他人作品的有关内容,也应结合自己的认识和感受进行再创作,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具体比赛规则详见附件1)

3.参赛选手要求着本民族服装,上台比赛开始前需报上姓名及民族(讲故事所用的民族语言)。

4.需提交参赛稿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位参赛选手报到时提交一式七份纸质参赛稿件,并将电子版报送至县教育局电子邮箱:583157665@qq.com。

5.为体现公平、公正,严禁在稿件上出现打印乡(镇)、单位、学校名称、姓名等信息。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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