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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广体旅发〔2020〕12号关于举办自治县2020年“三区”人才艺术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2020-09-15 11:25     来源:县文广体旅局     作者:县文广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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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农村文艺骨干“三区”人才艺术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年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促进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提升我县艺术创作人才的创作能力,提高业余文艺团队业务骨干的表、导、演艺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自治县“三区”人才艺术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把《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三区”人才艺术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站长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5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三区”人才艺术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做好“三区”人才培训农村文艺骨干培训工作会议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桂办(2016)109号〕以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农村文艺骨干“三区”人才艺术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三区”人才队伍业务能力提升艺术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努力打造一支能上能下,有着较高表演水平并集编、导、演于一体的民族民间艺术骨干力量,在传承、保护和发扬我县优秀民族文化中起到带头作用的中坚艺术创作力量,结合县文化馆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及全县社区、各乡(镇)业余文艺团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报县文广体旅局同意,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广西大力发展“三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机遇。全面提升我县基层群文队伍整体素质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对业余文艺骨干和非遗传承人进行重点扶持培养,实现基层民族民间艺术文化表演水平、专业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我县“三区”文化领域专业优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成长,提升基层文化服务质量、提高艺术表演水平和非遗工作的传承保护工作,为宣传党的精准扶贫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新变化服务,为我县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特别而重大的贡献。

二、培训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芳  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龙雄  县文化馆馆长

副组长:阳 橙   县文化馆副馆长

       杨江波  县文化馆副馆长

       杨进维  县文化馆副馆长

成  员:李宗钰  龙胜镇文化站站长

       潘  晟  龙脊镇文化站站长

       廖学东  平等镇文化站站长

       徐妍玲  瓢里镇文化站站长

       廖政萍  三门镇文化站站长

       粟以顺  乐江镇文化站站长

       赵启斌  江底乡文化站站长

       杨启艳  泗水乡文化站站长

       谌  安  伟江乡文化站站长

       杨文清  马堤乡文化站站长

工作职责:负责培训班组织,课程安排,邀请区、市专家老师等组织工作。

(二)后勤组

成员:曾祥月  王高益

工作职责:负责培训班住宿、就餐等后勤时间安排,各乡(镇)领队报道,财务报账、饮水等后勤工作。

(三)会务、资料收集组

成员:唐咏梅  沈丹健

工作职责:负责会务通知、培训班材料收集、资料上报等工作。

(四)宣传和摄像组

成员:蒋媛玲 蒙呈强

工作职责:负责开幕式及结业典礼的合影等拍摄资料收集工作,培训班结业证,获奖证书制定和分发等工作。(各培训班培训图片由各培训老师拍摄收集并上报馆办)

三、授课老师师资

(一)县文化馆文艺部辅导老师(艺术表演类)

(二)县文化馆非遗部辅导老师(非遗传承技艺类)

(三)县文化馆美术部辅导老师(美术、书法类)

(四)县文化馆戏曲、音乐创研部辅导老师(剧本创作专业知识和艺术理论类)

(五)特邀自治区、桂林市艺术专家老师(专家授课培训)

四、授课内容及老师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培训班

1、总负责人:杨进维 县文化馆副馆长

2、授课老师:靳英智 杨爱从  李健波  杨汉军  沈丹健   唐琳廖伦彬

3、培训班内容:①瑶族长发展示培训②少儿舞蹈培训

③戏曲表演培训④民族舞蹈培训

⑤民族器乐演奏培训⑥侗族琵琶歌表演培训

4、授课地点:自治县大礼堂、龙脊镇黄洛村、乐江镇光明村

5、龙胜县彬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免开场馆)

(二)戏剧、小品、曲艺剧本创作类培训班   

1、总负责人:阳橙 县文化馆副馆长

成  员:石萌   伍永艳

2、授课老师:杨毅云(特邀自治区专家教授)

郭桂圆(自治县戏剧表演专家,原艺术团副团长)  阳橙石萌侯春燕杨汉军(二胡)

3、培训班授课内容:①小品、小戏剧本创作理论及手法

②彩调表演基本功培训

③小品、小戏评选获奖作品

④完成本年度文化馆小品、小戏曲艺集的制作及颁奖工作。

4、授课地点:县文化馆三楼多功能厅(免开场馆)

5、培训班工作员职责:开班和结业典礼台签制作和摆放,各项培训班学员课堂组织、签名、课时安排、授课老师协调等工作。

(三)非遗项目《红瑶服饰》技艺传承和书画类培训班

1、总负责人:杨江波   副馆长

成  员:赖文橘   蒙呈强   蒋媛玲

2、授课老师:潘继凤  

3、授课内容:①瑶族服饰传承技艺

②花瑶服饰传承技艺

③侗族吊龙制作及编排技艺

④美术书画培训

4、授课地点:三门镇同列村、大罗村,乐江镇宝赠村

5、培训班工作人员职责:负责各项培训班业务培训的培训工作,学员课堂组织、签名、课时安排、培训器材安排和摆放,课堂纪律、授课老师协调服务等工作。

五、培训班学员要求及安排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求。

热爱民族文化,身体健康,对民族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在社区、村屯文艺队伍中能发挥主要中坚作用的艺术骨干、创作能人,有一定艺术表演基础的学员。遵守课堂纪律,服从老师培训课程及时间安排,严于律己,不酗酒,不闹事,遵纪守法,如在活动期间由于个人行为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参加彩调身段培训的乡镇及人员安排。

1、参加培训的乡镇:龙胜镇、龙脊镇、平等镇、瓢里镇、三门镇、乐江镇、江底乡、泗水乡、伟江乡、马堤乡

2、参加培训学员名额:每个乡镇女演员2人。(自带彩调练功服及花扇)。

3、如有人员变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班总负责人联系调整。

(三)参加剧本创作的乡(镇)及人员安排。

1、参加培训的乡(镇):全县10个乡(镇)及县城社区创作人员。

2、参加学习学员名额:各乡(镇)1-2人,

3、社区创作人员5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

4、参加培训学员自带创作剧本交总负责人,由授课老师进行点评及评奖。

5、如有人员变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班总负责人联系调整。

(四)参加非遗技艺传承培训乡(镇)及人员安排。

参加培训的乡(镇)及学员:荣获红瑶服饰保护项目的区、市、县传承人及学员,具体由非遗部通知。

(五)参加美术、书法培训的乡(镇)及人员安排。

参加培训的乡(镇),由美术部根据要求另行通知(或提前向文化馆美术部咨询报名),参加培训人员限定20人,学员需自带画具等培训用具。

六、培训时间

(一)培训班领队会:2020年9月11日  

报到时间:上午8时——9时

地点:县文化馆三楼多功能厅

(二)举办培训班时间

2020年9月12日-----2020年9月30日

七、培训经费安排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及领队培训经费、往返车费、工作餐费和住宿统一由县文化馆安排;

(二)参加培训学员的误工补贴由各乡镇文化站自行安排;

(三)本次培训经费来源:自治区“三区”人才培训专项经费。

附件:各培训班时间安排表


文件下载:

各培训班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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