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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7日
标  题:龙政办发〔2023〕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3〕5号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龙政办发〔2023〕5号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3-04-17 17:57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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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反馈我县存在森林防火联防机制不健全、防火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因地制宜,举一反三,针对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广西森林防火条例》,立足于防,有效地减少火灾发生,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科学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杜绝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夯实森林防灭火基础,进一步理顺扑火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措施,全面提升我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不高方面

1.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够。检查发现,在思想上对森林防火工作有所放松,学习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严格。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各成员单位通过召开单位党组会、领导班子会等形式,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时刻紧绷生态保护和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好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要增强做好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始终扛牢责任,把各种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守住森林防火的安全底线。

2.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有欠缺。检查发现,应急管理、林业、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不够明晰,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更多地从本部门职责、优势出发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够。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以林长制为基础,建立“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区域体系,将森林防火工作下沉到乡镇、村、屯,严格落实乡(镇)、村居基层一线火源管控责任,确保责任到村、入户、定人。二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问责制。加强火灾责任追究,严格追责问效,严处失职人员,对因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火灾频发或组织扑火不得力、迟报瞒报谎报火情等导致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按干管权限,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三是及时调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划定责任区。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3.森林防灭火机构改革后,虽然森林防灭火部分职能划转,但原市、县(市、区)林业部门仍然保留森林火灾预防等相关职责,管理人员明显偏少,火灾预防管理职能弱化。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5月20日。

    整改措施:根据森林防灭火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职责,统筹安排好编制资源,确保防火专职人员不低于4名,强化队伍保障。

    (三)工作机制不健全方面

    4.预警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落实不够顺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森林火险预警机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林业、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早预报、早准备、早处置。二是健全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机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春防、秋冬防以及橙色、红色火险天气下,召开相关部门工作碰头会,分析研判防火形势,沟通解决工作难题,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共同推动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火灾处置。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整合自治区林业局防火通、智慧林火以及应急部门的救援通平台数据,融合各级卫星、视频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护林员队伍等各类数据信息并加以应用,共同补齐短板,强化联动机制。

    (四)森林防火管理人员和基层防灭火队伍建设薄弱方面

    5.乡(镇)森林防火管理能力不足。机构改革后,林业站陆续划归乡(镇)政府管理,林业工作职能弱化,工作经费未得到足额保障,乡(镇)森林防火管护职责和管护力量不匹配,管理能力不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下森林防火工作网格化制度落实,积极构建“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森林防火网格化分级管理体系,明确县、乡、村、护林员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林有人护、山有人管、责有人担”。

    6.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滞后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机构、人员建设。强化县、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国家标准要求提供队伍人员、机具、训练、养队方式保障;加强各乡(镇)应急扑火队和干部群众扑火安全常识、扑救技能培训、普及;加强县、乡(镇)防火物资储备,多方筹集资金备足防火物资。

    (五)基础设施和科技手段薄弱方面

    7.中长期森林防火规划未按时编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完成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保障森林防火规划编制顺利推进。

    8.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慢。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验收。

整改措施: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保障森林防火综合治理

项目建设顺利完工。县林业局督促第三方机构加快整理高风险综

合治理项目资料,确保2023年底完成初步验收。

    9.林区重要地段道路两侧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路养护中心、县林业局、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龙胜供电公司、桂三高速。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林区重要道路两侧、墓地周边、林区输配电线路走廊以及林内可燃物载量较多的地方,各乡(镇)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林业、供电、高速公路等部门组织人手和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在周边开出一定宽度的防火线或减少林内可燃物载量。

    10.林火阻隔系统预防控制森林火灾能力不强。目前因经费问题,生物防火林带已基本中断建设,不仅失去了原本的防火效用,还成为传递火情的载体。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合理规划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鼓励林农在火烧迹地上积极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县林业局优先安排专项采伐指标用于迹地砍伐和复绿。二是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支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大力推广油茶等耐火能力强的优良乡土树种栽种,将单一林变为混交林,增强森林自身耐火能力。

    11.灭火能力不高。灭火装备较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缺乏以水灭火配套设施;基层特别是乡(镇)灭火物资储备不足、品种单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科技防火,由县应急局牵头,应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卫星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智慧林火、多源卫星系统、森林防火救援调度平台,及时处置调度森林火情将信息平台共享,及时处理调度火情;二是加快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成后我县将在各乡(镇)设置14个视频监控点,增加我县林火视频监控覆盖率。三是强化乡镇和林区经营单位消防队伍物资储备。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每支半专业队伍至少需要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组合工具10套、2号工具25把、油锯2台、割灌机2台、点火器2个、以水灭火装备2套以及必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六)国家、自治区林业部门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2.森林防火宣传不够深入,群众意识有待提高。林区宣传横幅、标语比较少,在村头、路口宣传广播也比较少。群众防火意识有待提高,不规范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较多。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狠抓重要时段防火宣传。利用林区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在重要时间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结合地区特点打造景区劝导员“喊寨人”精品志愿消防队,以此加大对农事、林事、祭祀、野外旅游生活等规范用火的宣传力度。二是各乡(镇)以历年火灾多发林区为重点宣传对象,积极更新和增设防火宣传警示标志。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两侧、林场及周边村屯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三是开展重点人群宣传。开展森林防火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屯、进家庭,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用火意识;着重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宣传;对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重点宣传。

    13.火源管控有漏洞。重要道路沿途卡口设防少,林区入口、旅游景区进出口未设置“防火码”,且未进行设卡盘查登记。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应在关键部位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值守,实行“扫码入山”,在高火险等级天气下,各乡(镇)、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应常态化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七)巡护措施和人员培训不到位方面

    14.护林员发挥作用不明显。一些护林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严格按照巡山管护任务认真开展巡山工作,巡山管护往往是“蜻蜓点水”,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林长巡林。通过各级林长带头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火源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护林员资格再确认。对辖区所有护林员逐一检查,重新登记造册,对长期不巡护年龄偏大、身体残疾、行动不便难以继续履责的87人进行调整。三是定期开展护林员培训,向护林员详细讲解了森林防火及安全扑救、护林员APP使用等知识,并对每一位护林员提出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担负起守山护林责任,在日常巡查中提高警惕,树立安全预警意识;认真填写巡山记录,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设置卡点,做好记录;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上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县、乡两级换届以后,管理人员大部分是新人,对森林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危害性、迫切性认识不足,森林防火知识匮乏,扑救森林火灾能力欠缺;专业、半专业队伍训练不足,对各类灭火设备的使用不熟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以开设培训班的方式,邀请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广西全州驻防队伍昌宁中队下到各乡(镇)开展森林消防队伍骨干集训,特别是加强新到任领导、新加入森林防灭火队伍的人员培训相关的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安全知识培训。对新成立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按照国家林草局颁布的《全国林业和草原系统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手册》标准,开展基础知识、队列、体能、安全避险等科目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

(二)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排查,掌握情况,明确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县林业局。(联系人:胡嘉春,联系电话:15240788110,邮箱:lsfhb12119@163.com)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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