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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19-06-25 15:46     来源: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作者: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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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景区梯田、湿地公园、风景名胜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负责景区管理保护开发相关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坚持保护性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景区梯田、湿地公园、风景名胜保护发展的规划,负责或协助负责景区梯田、湿地公园、风景名胜等各类资源调查、保护、合理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景区管理保护开发涉及的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统一协调管理龙脊景区。负责涉及的规划建设、旅游、交通秩序、生态保护、环境治安、应急、消防、安全生产等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景区经营单位、村寨和群众关系及其他涉及关系的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景区实施的相关管理和开发工作。

(五)协助做好景区门票、相关资源使用费的收取和管理。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宣教股、建设保护管理股4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会务、宣传、信息、统计、信访、保密、接待、后勤保障、机关建设等工作;承办或协办做好景区内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刘婉茹,联系方式:0773-7582318)

(二)计划财务股。协助做好景区门票、相关资源使用费的收取和管理工作;负责经费预算、使用、管理及固定资产、人员工资福利管理等工作;编制管理各项财务预决算、使用计划、财务分析和财务报表。(负责人:张恒,联系方式:0773-7582498)

(三)法规宣教股。负责制定或编制景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及梯田、湿地公园、风景名胜保护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景区管理保护开发相关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景区经营单位、村寨和群众关系及其他涉及关系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景区旅游及其他行业涉及的调查、统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刘婉茹 ,联系方式:0773-7582318)

(四)建设保护管理股。承担景区管理保护开发涉及的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涉及的规划建设、 旅游、交通秩序、生态保护、环境治安、应急、消防、安全生产 等的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景区实施的相关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人:文中贤,联系方式:0773-7582318)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蒙积君(兼)

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贲吕坡(兼)

副主任:申淑源、袁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和大综合服务区

联系电话:0773-7582318

传    真:0773-7582296

邮    箱:ljglcbgs@guilin.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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