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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各级地方条例,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实施。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开展病源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疫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五)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七)履行单位职能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是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下属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为32人,实有人员31人,事业编制31人,退休15人。
本中心内设八个科室,具体如下:
(一)中心办公室
(二)疾病预防控制科
(三)健康教育宣传科
(四)免疫规划、结核病、慢病科
(五)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科
(六)艾滋病、性病、麻风病防治科
(七)检验、质量管理科
(八)财务后勤科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收支总预算590.92万元,同比增加97.25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预算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590.92万元,同比增加97.25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预算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总支出590.92万元,同比增加97.25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预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90.92万元,同比增加97.25万元,增长19.70%,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90.92万元,同比增加97.25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87万元,项目支出97.0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共分为三类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按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465.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36.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3.8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68.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84%,同比增加31.53万元,增长7.22%。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4.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96%,同比增加24.17万元,增长5.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8%,同比增加7.37万元,增长44.08%。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医疗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公用经费预算25.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6%,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0.62%,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6%,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0.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本部门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8.10万元,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5.4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60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9.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定额标准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7.50万元,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5.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7.50万元,同比增加0.37万元,增长5.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定额标准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相关运行经费25.50万元,包括办公费3.30万元、印刷费0.60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8.10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会议费0.60万元、培训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福利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002.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72.70万元,无形资产11.70。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7.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42%,项目绩效目标编报率100%。
重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饮用水和环境卫生项目,支出预算7.15万元,在项目年度内按要求完成饮用水监测任务,为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具体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如下: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辖区内监测覆盖率 |
≥90% |
|
质量指标 |
样品检测完成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要求完成 | |
|
成本指标 |
项目经费 |
≥71500元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饮水安全、环境卫生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
中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对工作人员的满意度 |
≥95% |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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