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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法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法院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龙胜法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以及法律规定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它一审案件。
(二)审理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办理申述、减刑、假释案件,以及适用督促程序案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三)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以及非诉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2021年人民法院行政机构数1个,其中分为综合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法警大队、执行局、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派出法庭3个,分别为城泗水法庭、瓢里法庭和平等法庭。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2021年年初实有编制总数为11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人数60人,工勤编1人,退休人员23人,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和其他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
表五:基金表
表六: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9.63万元,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9.94%。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1089.63万元,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9.9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9.6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9.9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行政运行(法院)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类等,中:
行政运行(法院)757.04万元:主要用于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类117.7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95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70.42万元。
机关服务(法院)3.6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支出1089.63万元,基本支出968.29万元,项目支出121.74万元。
其中:
1、2040501行政运行75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04
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88.17万元,增长13.18%。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有所增加。
2、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支出117.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7.74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3.8%。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费用。
3、280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9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4.14%。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有所增加。
4、280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6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4.15%。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有所增加。。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0.42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8.79万元,增长36.39%。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有所增加。
6、2040503机关服务(法院)3.6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8.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78.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42%,同比增加52.9万元,增长7.29%。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1.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67%,同比增加53.31万元,增长7.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各类保险缴费等。
(2)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5%,同比减少0.11万元,下降1.48%。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费、公务员医疗(退休)。
2、公用经费预算189.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58%,同比比增加46.35万元,增长32.37%,其中: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9.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58%,同比比增加46.35万元,增长32.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2.76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3.3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7.78%。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同比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27.76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27.76万元。根据自治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院公务用车编制数7辆,实有车辆总数7辆,,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执勤使用以及按照高院中院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参加各种会议以及培训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0.8万元,下降44.44%。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本院的会议费主要我院按高院、中院组织召开的政法性性工作会议开支和其他的政治思想学习。
5、培训费预算5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2.76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3.3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7.78%。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同比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27.76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27.76万元。根据自治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院公务用车编制数7辆,实有车辆总数7辆,,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执勤使用以及按照高院中院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参加各种会议以及培训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0.8万元,下降44.44%。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本院的会议费主要我院按高院、中院组织召开的政法性性工作会议开支和其他的政治思想学习。
5、培训费预算5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9.63万元,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9.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9.6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9.9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9.63万元,同比增加98.5万元,增长9.9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68.2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7.65%,同比减少36.94万元,下降4.08%;项目支出预算122.3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9%,同比减少14.76万元,降低8.11%。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支出1089.63万元,基本支出968.29万元,项目支出121.34万元。
其中:
1、2040501行政运行75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04
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75.17万元,增长11.02%。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从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增加。
2、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支出121.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1.34万元。较2020度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0.86%。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费用。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支出1089.63万元,基本支出968.29万元,项目支出121.34万元。
其中:
1、2040501行政运行75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04
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75.17万元,增长11.02%。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从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增加。
2、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支出121.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1.34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0.86%。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费用。
3、280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9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3.97%。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
4、280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94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4.13%。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0.42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数增加18.79万元,增长36.39%。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
6、2040503机关服务(法院)3.6万,2020年无此功能类别。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院的机关运行经费189.55万元,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8.2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4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1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80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007.27万元,在建工程1800.19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办案用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具体如下:
妇女儿童与青少年权益维权岗2.7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桂高法[2011]331号文件和法[2011]4号文件中青联发[2010]34号文件,我院立足审判职能,拓展服务范围,设立“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权益维权岗”,整合立案、民事、刑事及执行庭(局)形成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合力,为其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实施进度计划:设立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维权岗专属办公室;健全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维权岗管理制度;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作用,倡导尊重妇女、关爱儿童,保护青少年的良好风尚,使广大妇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年度目标:完善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维权岗管理制度,发挥维权岗的切实作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法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法院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法院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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