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
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式介绍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在医保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异地就医”页面下方,找到并点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查询”可查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明细。
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方式介绍
当在外地的医院实在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时候,可以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关系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在出院后的3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内手工报销(也叫零星报销)。
手工报销所需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4)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处方;
(5)出院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
(6)外伤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
(7)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未成年人无身份证及银行卡的,需提供小孩户口本和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小孩出生医学证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银行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户主和身份证应为同一人)
未异地备案报销
异地就医未备案报销方式介绍
未异地备案需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并且报销比例有所下降。
(一)符合异地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补办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自费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已备案进行手工报销。
(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下降20%;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不下降。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下降20%。
桂公网安备:450328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