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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

2026-04-02 17:4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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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水利部门核心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守护龙胜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现将全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管控,夯实生态保护基础

1.狠抓水资源费清欠追缴。针对桂林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专项审计指出的应征未征水电站水资源费59.77万元问题,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追缴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要求,依法依规督促欠缴企业补缴。桂林天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芙蓉河水电站)于20257月、8月分别补缴347104.92元、241002.14 元,鱼坪水电站于20257月全额补缴9592.52元,两家企业累计补缴水资源费 597699.58 元,审计指出问题全部整改清零,切实维护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认真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补办及监管。2025年为龙胜各族自治县广南独拉电站、西江坪坝后水电站新办取水许可证2个,督促两座电站严格执行生态流量下泄规定,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退水水质稳定达标,全年未发生无下泄生态流量等违规行为。

(二)攻坚小水电清理整改,规范水能开发秩序

1.全面完成手续不全电站整改。针对全县38座小水电存在立项、环评、林地、用地、验收等手续不全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联合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按照 分类处置、一站一策、容缺补办、验收销号原则,全力推进手续补办。截至20259月,38座电站缺失手续全部完成补办或容缺销号,并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确认,小水电手续不全问题全面清零。

2.加快小水电清理整改推进。针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度滞后问题,全力推进综合评估报告修改完善与上报,20255月《龙胜各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通过自治区审核;同步完成 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及复核,20259月将整改复核材料上报桂林市水利局,整改工作按上级时序要求有序落地。

3.强化生态流量泄放监管。补齐制度短板,责令芙蓉河、马堤、平坦、白石4座未建立生态流量管理制度的电站,限期制定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员和管控要求,20257月全部完成制度建设并验收通过。破解监测难题,针对山区电站网络信号弱、供电不稳定导致在线监测数据上传不畅问题,采取 人工定期报送+蓄电池备用供电+周监督核查模式保障监测运行,建立常态化巡查督导机制,全县水电站生态流量上线率、达标率稳居全市前列。

4.严守产业准入管控红线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方案(龙胜各族自治县)》,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一是落实限制类第18条要求,禁止新建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项目,原有引水式电站全部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2025年无违规新建项目。二是落实禁止类第2条要求,严禁实施除国家规划布局外的跨流域调水工程,经全面排查自查,县域内无此类违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执行到位。

)深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生态防护效能

聚焦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大治理投入和监管力度。投入资金1207万元,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工程各1个,全年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26.24平方公里,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截至2025年底,全县水土流失面积降至433.1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2.93%。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管,全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7个,开展监督检查14次,下达监督检查意见4份;常态化运用遥感监管手段,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切实实现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程管控的治理目标。

)抓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2025年,全县134条河流(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4条)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类标准,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1.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根据人事调整及时更新河长名单,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强化巡河履职规范。全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 5948次,巡河任务完成率100%,对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处置。

2.常态化开展河湖 清四乱。聚焦河道围垦、种植、养殖等突出问题,开展城区河段集中整治行动,清理违规作物约9000平方米,平整河床滩涂近9400平方米,组织工作人员130余人次;同步推进河长治污、河湖划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等专项行动,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3.高效完成遥感图斑核查。2025年水利部推送新增河湖遥感图斑11个、回头看图斑212个,我县于1130日前完成全部223个图斑核查处置,并顺利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核验收。

(五)健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治理质效

1.构建闭环整改机制。针对审计反馈、上级督查及自查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建立 多部门联动、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闭环式整改工作机制,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标准,实行销号管理。全年认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问题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巩固提升。

2.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以小水电生态流量、水资源利用、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手续合规性为重点监管内容,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常态化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治违规行为,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水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全年开展水政执法检查170余次,下达水事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22份,现场处理涉阻止非法倾倒渣土、违法临河建筑等行为10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件,未结案1件,有效遏制了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管理秩序。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小水电整改精细化水平仍有差距。小水电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部门多,部分电站整改标准不高、细节不到位,整改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仍需加强。

(二)生态流量监测保障存在短板。县域小水电多分布在偏远山区,网络覆盖不足、供电稳定性差,对生态流量在线监测长效稳定运行和数据实时上传造成制约。

(三)智能化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手段不足,信息化平台整合应用不够,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河湖“四乱”问题易反弹反复。我县山地占比达 47.26%,平均海拔700—800米以上,河道分布广、沿线群众居住密集,侵占河道、乱种乱养等行为管控难度大,易出现反弹回潮。

(五)河湖管护力量保障不足。虽通过村级公益性岗位配备河道管护及保洁人员,但受县级财政保障能力限制,难以实现河段全覆盖;专业化管护队伍、技术设备和经费支撑不足,整体管护效能有待提升。

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盯问题短板,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提升水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深化河湖长制提质升级压实各级河长履职责任,推行巡河履职量化考核,确保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双提升。健全“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凝聚管护合力。严格落实自治区清四乱常态化要求,聚焦水利部卫星遥感图斑、群众投诉热点,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采砂、侵占岸线、乱排污水等行为。

强化水资源刚性管控。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制度,确保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对涉及水资源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严格把控,坚决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之内新增任何形式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以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功能性。持续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区域用水计划,全面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审批管理。加大对违规取用水行为的查处力度,实施水资源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规范化管理。

)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完善水资源管理、小水电监管、水土保持、河湖管护协同机制,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建设,提升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严格执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从严审批水力发电、取水、水土保持等项目,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建设项目落地。聚焦河湖监管,全面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联合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有力开展联防联控和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涉非法采砂、占用河道、破坏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四乱”等水事违法事件不断改善河湖生态。

)深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因地制宜谋划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持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在水利项目施工前、中、后期主动与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沟通,确保项目合法合规,遵守生态红线与绿色发展要求。

)狠抓重点项目与治理任务要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最新战略部署,立足县域水资源禀赋与水利发展短板,在防洪治理、农村集中供水、幸福河湖打造、智慧水利等方面下足功夫谋划,抢抓“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加快谋划储备推进一批“兴水”工程建设项目,建好建强“十五五”水利项目储备库,力争寻江泗水至都坪段及平等河、集镇供水一体化、雨兰水库扩容等项目纳入中央、自治区水利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库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保障能力。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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