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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6-03-31 17:09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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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委办〔2023〕3号)和《关于提交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函》(市环督办函〔2025〕33号)要求,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向县委、县政府报告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和履职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研究部署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发放宣传资料5900余份,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2025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矿山生态治理扎实推进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与在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一是开展采矿专项排查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完成辖区采矿企业全覆盖检查,矿山生态环境隐患得到有效管控。二是稳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对县域内废弃矿点开展全面排查建档,矿区生态功能逐步恢复。三是强化修复资金保障,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计提生态修复基金,2025年累计提资金414.84万元,为矿山地质恢复治理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二)矿业权整合有序开展

严格落实自治区矿业权整合专项行动要求,聚焦“小散乱”矿山整治,着力优化矿业开发布局。一是开展矿业权全面核查,摸清县域内采矿权、探矿权底数,建立分类管理台账,明确整合范围和时序进度。二是严格执行矿业权准入标准,坚决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新设矿业权,对不符合生产安全、环保要求的矿山依法纳入整合退出名单。

(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力

全力推进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针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未完成的2个问题,制定“一问题一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目前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自治区督察交办的1件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

三、做好有限期内矿山的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排查力度,2025年巡查40余人次,对目前有效期内的矿山开展检查,结合部门职能,全面排查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要求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开采过程中维护好矿山及周边环境,加强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二是联合桂林市矿产督查专家对我县有效期内采矿权、探矿权进行了专项检查,2025年度督查11人次,督查矿权人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四、持续开展卫片执法工作

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明确责任、流程及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完善跨部门联合查处机制,组建专班办案,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及业务培训会,提升协同能力。常态化开展执法动态巡查50余次,出动人员约150人次,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累计制止27宗、立案7宗、办结5宗,治安拘留4人、刑事批捕6人,罚款88万元,捣毁违法采矿点3个、扣押设备车辆3台。

五、存在问题

我县矿产资源点多、面广,非法盗采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实施非法盗采行为,并且采取夜间盗采、节假日盗采等方式试图逃避执法队伍巡查,同时执法队伍人员、经费不足,有执法证的巡查人员少,存在办案难的问题。

部门协同监管还不够。由于行业特点,认为涉矿问题和涉矿修复治理就是自然资源部门一家的事,加上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渠道不畅通,致使自然资源、生态、应急、林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乡(镇)、村屯及矿区周边群众联合参与的监管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土壤污染调查相关经费不足,一方面限制了调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有些零星地块面积小,土壤污染调查成本高,加上收储土地的成本,如出让就前期投入大,产生经济效益少,如不出让就违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从而影响了城镇化的进展。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矿业权整合提质

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矿业权管理新规,2026年底前完成矿山整合退出,力争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明显提升 。二是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环保投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通过强化联合执法,每季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矿山治理、矿业权整合等重点工作,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汇报完毕。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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