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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

2026-04-08 09:02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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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委办〔20233号),现将龙胜县财政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情况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筑牢生态环保财政保障基础。

把生态环保支出作为财政重点支出项目,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保的要求,全年统筹生态环保资金1.9916亿元,重点投向生态执法、监测、科技支撑等领域,财政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1.安排生态环保执法能力建设资金14.89万元,用于配备执法装备、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执法精准规范水平,强化日常监管

2.安排县城环卫清扫保洁资金1250万元,重点保障县城区域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区域保洁等日常运维工作,提升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打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县城人居环境,切实改善城区整体面貌

3.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27.43万元,用于民族村寨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生态短板

4.安排涉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828万元,用于应急处置、企业设施升级及土壤修复,改善大气、水环境,保障饮水安全

5.安排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1431.7万元,保障县城及重点乡镇污水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桑江流域环境

6.安排生态修复与管护资金16123.67万元,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森林修复、生态护林员补助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7.安排环境监测及环保科技支撑资金5万元,用于监测网络完善、设备维护及技术研发转化,强化科技支撑,为生态环保决策提供依据

8.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更新资金35.77万元,用于购置新能源公务车

(二)从严监管提质,提升资金使用实效

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资金跟踪审计,严防违规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质量

(三)落实政策举措,推动生态协同发展

落实绿色采购制度,推动绿色产品应采尽采,支持环保产业发展;落实生态环保财税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动力;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治理,提升治理水平

(四)协同推进落实,强化履职综合效能

争取上级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配合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高污染车辆淘汰工作,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支持绿色专营机构建设,发展绿色信贷、保险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态环保资金筹措压力持续加大全县生态环保领域资金需求持续增长,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本级财政保障生态环保支出的压力逐年增大

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生态环保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足,导致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尚不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刚性约束不强,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尚未根本扭转

三是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仍需完善生态环保资金涉及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多个部门,在项目申报、资金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衔接不畅现象,资金碎片化使用问题依然存在,难以形成资金统筹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资金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资金倾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清单要求

(二)拓宽资金渠道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保支出

(三)加快项目推进加强部门沟通协同,压实主体责任,建立督办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履职效能深化绿色政策落实,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创新,规范引导社会资本,确保生态环保职责落实到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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