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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研究,制定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凝集磅礴的精神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陆安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兴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祥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荣月英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局属各二层单位、股(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余凤同志担任。
三、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特别是党和国家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加强对我国统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让“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通过宣传栏、板报、LED屏滚动播放标语及融媒体等形式,集中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在单位大门或宣传栏等公共场所,通过图文展示、播放壮汉文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理论、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等。
(三)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民族和区域相统筹,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和工作力度,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群体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
(四)进一步深化民族聚居区农业产业改革。强化民族聚居区农业产业工作指导,积极培育新型经济组织和现代职业农民,培育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力度,努力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需求,给予少数民族聚居区资金倾斜照顾,支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普及民族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分工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积极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
(三)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创全国、全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农业农村系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总结工作开展中有特色、有亮点的经验做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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