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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培育选树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动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将组织推荐自治区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进行命名,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根据《 市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预通知》文件的要求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对象
根据《 市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预通知》文件的要求,经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研究,拟定龙胜镇第二小学、伟江乡新寨村、乐江镇江口村3个单位作为推荐对象。
二、申报材料及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市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预通知》(附件1),并另附3000字左右创建工作情况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盖章)报送县民宗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和5张被推荐单位开展活动的数码图片(规格在3MB以上的图片),发送到县民宗局邮箱。所属乡镇的村委由该乡镇组织申报材料上报工作,学校由县教育局组织申报材料上报工作,并根据《市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预通知》的内容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其他事项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列为桂林市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考评,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市民宗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县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下发命名决定并授牌,请各申报单位做好准备。
地址:龙胜镇古龙街9号(县政府界脚楚南馆对面)五楼
联系人:龙 政 联系电话:0773-7512127
邮箱:lsxmw@163.com
附件:1.《市民宗委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预通知》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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