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预告 | 龙胜举办2024年金秋“好房子·悦生活”购房福利演出
2024-10-11 18:35
来源:龙胜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胜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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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10:00-18:00)
县内各房企集中县城民族广场
开展统一的促销、宣传活动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4年金秋“好房子·悦生活”购房促消费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满足群众刚性住房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部分群众购房难的问题,提高住房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特组织本次购房专场促销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为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一个优惠、真实、公平的购房平台,让广大群众能够以更加合理的价格购买到心仪的住房。
本次活动面向全县所有人(包括直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等干部职工)。
10月13日(10:00-18:00),县内各房企集中县城民族广场开展统一的促销、宣传活动。
10月1日-10月31日,县内各房企在各自的销售部开展促销、宣传活动。
参加促销活动的各房企确定各自用于促销的特价房,汇总至承办方进行集中宣传。参展房企应根据承办方要求各自报送5-10套活动专属特价房源,其房源必须为真实有效房源,其特价优惠必须为真实优惠。特价房源须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活动期间购房的客户,均可享受一次抽奖活动,最低可获价值2000元的购房补贴。
在活动期间入场咨询、看房的客户可获得价值1万元的购房优惠券,购房时可抵顶相应的购房款(每人每套房仅可使用一张优惠券),优惠券不适用特价房。
承办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胜县管理部、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协办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胜各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自愿原则,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银行执行、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龙胜县拟购买商品房所在区域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龙胜县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退税规定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有关规定执行。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龙胜县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