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瓢政发〔2021〕1号 关于印发《瓢里镇2021年度春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25 17:00     来源:瓢里镇人民政府     作者:瓢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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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瓢里镇2021年度春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瓢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瓢里镇2021年度春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征兵工作指示精神,桂林市征兵办有关通知和县征兵办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1年度春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自治区征兵工作指示精神,以完成兵员征集数量、提高兵员征集质量为着力点,加大宣传力 度,落实优惠政策,确保征兵“五率”考评达标,努力为军队建 设输送优秀兵员,为战斗力生成提供可靠人才支撑。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江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定坤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石思嫦  镇党政办主任

      吴  昊  镇宣传干事

      梁艳文  镇妇联主席

      石家春  镇民政办负责人

      吴春瑾  镇团委副书记

      龙  呈  镇武装干事

      马国荣  瓢里派出所所长

      陈基胜  镇财政所所长

      刘佑凤  瓢里中心卫生院院长

      陆提春  镇交通站工作员

      各村民兵营长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定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石思嫦、梁艳文、石家春、龙呈等同志组成。

三、征集任务

县征兵办初步拟定我镇今年春季征集任务为2名男青年,其中大学毕业生1名。此后若县征兵办对我镇的任务数另有调整,县征兵办调整后的任务数为准。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主,重点做好 大学毕业生的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已满足毕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班生入伍。在海上维权、抢险救灾、灾区恢复重建中 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任务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征集。少数民族居住集 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引导鼓励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优秀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台湾省籍和归 侨、侨眷青年入伍。

女兵征集和士官招收按照上级通知另行明确。

(二)征集年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

高校毕业生(含已满足毕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2014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15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防部征兵办通知,发现新冠肺炎患者(含治愈)和无症状感染者,要及时按要求进行医学处置,取消预定兵资格。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五、阶段划分

今年春季征兵工作从1月初开始,至4月上旬结束,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兵役登记。1月起至春节前,组织年满18周岁(2003 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二)宣传发动。1月开始,综合运用传统宣传手段与现代 传媒技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征兵宣传发动,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强大舆论声势,充分调动适龄青年报名应征。

(三)组织准备。结合去年征兵准备情况,健全完善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拟制征兵工作实施计划,下达征集任务,组织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业务培训。2月15日前,收拢预征对象,完成适龄青年和预征对象报名。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2月21日前,完成初检初审和向县征兵办报送参加县检人员名单;2月22日起,县征兵办开始集中组织体检,1周内完成。大学毕业生实行体检“绿色通道”,随到随检。乡镇政治初审,2月22日开始至2月28日左右完成,县集中政治审查,3月1日开始至3月8日前完成。

(五)役前训练和复查定兵。3月11日前,完成对“双合格”青年进行身体复查和家访;3月8日开始至3月15日,组织预定兵役前训练,同步开始审定新兵,办理入伍手续,发放被装等,做好新兵起运准备。

(六)新兵起运。3月16日开始至3月下旬,根据上级新兵输送工作安排,组织新兵起运,主要是发放《入伍通知书》,整理完善新兵档案,组织新兵交接和欢送仪式。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国防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征兵成效如何,宣传是关键。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镇征兵办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征兵宣传的具体举措,明确责任、精准施策。要突出宣传重点,重点针对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各村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进村入户、电话沟通等方式,与适龄青年特别是重点对象及家长直接见面,面对面、一对一进行动员,增强征兵宣传的针对性。

(三)严格标准,把牢质量关口。兵员质量是征兵工作的核心。兵员征集必须着眼政治合格、身体合格、文化合格、年龄合格的基本条件,切实把兵员质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牢关口、收紧入口、守好端口,努力把身体底子好、文化程度高,上进心强、能吃苦耐劳的好苗子选送到部队,把入伍动机不纯、身体条件较差、理念信念不坚定、缺乏进取心的过滤掉,确保不出现退兵。

(四)严密组织,确保顺利高效。要妥善处理时间、质量关系,兵役登记、征兵宣传、网上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复查定兵等阶段务必把每个动作、每个步骤、每个项目做实做细做深。要认真贯彻廉洁征兵要求,坚持公开征集、公平审核、公正定兵,坚持程序透明、环节透明、名额透明、标准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征兵在阳光下进行。对征兵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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