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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龙胜镇苗园路4号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是石万雄,现有申请人石海涛称石万雄已去世,并声明其本人为石万雄、张晓云上述房屋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受遗赠),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局以继承登记2025第008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龙胜县体育路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核准登记。
龙胜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751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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