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业务专题 > 不动产登记 > 工作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朱永兰)

2024-07-23 10:32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朱永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龙胜镇兴龙西路繁城巷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证明号:1034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永兰

2024年7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