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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2022-11-30 18:0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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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一)房间要求: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只有一套房屋,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2.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3.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5.室内应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如送餐,并做好消毒)。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要求: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在卫生机构评估以及社区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在隔离房间内活动无需佩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拒绝一切探访,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需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垃圾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 1 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垃圾袋口,交给社区管理人员处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按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体温、症状等,并按照防控要求配合社区完成核酸检测。

(三)共同居住者防护:

1.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2.共同居住者与隔离者共处一室时,应规范戴口罩,并及时更换; 与居家隔离者有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保持居室通风; 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和消毒。

3.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注:居家隔离者及共同居住人员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同步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不接受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管理要求的,可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一)房间要求:

1.居家健康监测者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保持相对独立。

2.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3.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二)居家健康监测者管理要求:

1.每天做好健康监测,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

2.按要求定期检测核酸。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须经社区(村)同意,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5.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6.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其同住人员可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学生可正常入托、上学;同住人员需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同步进行核酸检(可自行到核酸检测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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