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股(室)、站:
为进一步做好我中心返岗、复工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股(室)、站必须按照“织牢防控网、阻断传播链”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本单位人员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堵住疫情输入输出,坚决防止疫情在本单位扩散。
二、局办公室落实专人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工作期间定时对办公区、楼道、电梯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杀防疫,并实时做好记录。
三、各股(室)、站要加强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在返岗、复工前,对全部上岗职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人进行统计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凡是从湖北以及其他疫情较重的地区返回、与确诊病人有接触史的人员,要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并自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如在医学观察期内出现身体不适要立即向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向医疗机构报告;观察期满且身体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上班,返岗上班的同志,原则上不能离开龙胜,如确需离开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对目前仍在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区的人员应通知其暂不返回(返回时间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正式通知为准)。
四、各股(室)、站要降低工作区域内人员密度,职工的工位间隔要拉长,尽量每人保持在1.5米以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标准规范消毒。减少接待外来人员。
五、各股(室)、站要督促职工参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按标准设置带有明显标识的废弃口罩专用箱,由专人管理并加强消毒。
六、单位要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中型会议、聚集性活动。如确需召开会议,人数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会人数和范围。
七、倡导干部职工在家用餐,在岗上班人员采用分散、自备、简便等方式就餐。严格遵守办公场所用电用水等相关规定,严禁办公场所使用任何炊具,切实保障办公场所安全。
八、各股(室)、站要做好必要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物资的配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组织防控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疫意识。
九、各股(室)、站必须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十、各部门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等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毒,或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造成病毒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