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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二层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伟江乡2020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伟江乡委员会 伟江乡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伟江乡2020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
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督效办发〔2021〕4号)工作要求及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责任分解表,收集我乡1条相关意见建议,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民生工程,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乡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乡党委、乡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见附件1
三、整改要求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全面压实责任。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负总责,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带头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实整改。负责部门要严格对照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责任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认真制定整改工作计划、落实整改完成进度,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三)坚持统筹推进,深化标本兼治。要认真落实“四个融入”要求,结合伟江实际,把抓好整改与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乡换届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统筹推进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主要矛盾、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机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四)加强督查问效,确保整改实效。责任人定期向乡绩效办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整改督导组建立检查督导机制,强化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监督问责组拧紧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推动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负责部门要全程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整改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评判权。要充分运用好媒体公示和实地公示两种方式,做好经费保障。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涉密内容和数据。
实地公示:在政府公示栏和各村委的公示,实地公示区域原则上不低于3处,问题所在地自然村屯(小区)不低于2处。
五、严格落实计划,认真分析总结
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计划的时限进行整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于2021年10月25日前向我乡绩效办报送《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3)。
附件:1.2020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计划表
2.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
| 附件1 | ||||||||||||
| 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计划表 | ||||||||||||
| 〔县(市、区)式样〕 | ||||||||||||
| 填报单位(盖章):伟江乡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 | ||||||||||||
|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目标 | 整改方式 | 完成时限 | 分管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联系方式 | 是否跨年度 |
| 1 | 120200031200016 | 桂林市龙胜县伟江乡布弄村2015年贫困户买房补助按人头两万五一个人,蒙进辉家7口人有14万元补贴,到现在就蒙进辉没有领到补贴,去问过也没有说出什么原因来。希望帮查是什么原因,把补贴款发给蒙进辉。 | (1)工作组再次入户核实蒙进辉购房情况; (2)乡扶贫办再次与易安中心对接,明确退出户享受的相关政策; (3)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如蒙进辉户符合政策要求,及时予以相关补助,如不符合相关政策,也及时予以答复解惑。 |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如蒙进辉户符合政策要求,及时予以相关补助,如不符合相关政策,也及时予以答复解惑。 | 非建设性 | 10/1/2021 | 谢东宇 | 乡扶贫办 | 廖楠枫 | 布弄工作组 | 18178739012 | 是 |
| 领导小组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 ||||||||||||
| 2021年度社会评价共反馈给本县(市、区) 条意见,经梳理后共归纳为 条,共分解给本县(市、区) 个县直单位、 个乡镇;共提出 条具体整改措施。 | ||||||||||||
| 备注:1.“意见建议编号”请按照反馈给各县(市、区)的问题编号如实填写,如有归纳合并的请将合并前所有问题的编号全部填写; | ||||||||||||
| 2.“整改措施”要简洁明了,操作性强,要可量化、可考核、可核验; | ||||||||||||
| 3.“整改方式”请根据整改内容的实际情况,按照整改措施填入“建设性”、“非建设性”类别; | ||||||||||||
| 4.“完成时限”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能泛泛填写到12月底; | ||||||||||||
| 5.“分管领导”填写分管本县(市、区)该项工作的副书记、副县(市、区)长等; | ||||||||||||
| 6.“责任单位”填写乡(镇)或县直单位,“责任人”填写该乡(镇)或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 ||||||||||||
| 7.“配合单位”填写完成整改工作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 | ||||||||||||
| 8. 对于跨年度意见,“是否跨年度”填写是。 | ||||||||||||
| 附件2 | |||||||
| 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 | |||||||
| (式样) |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
|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能否如期整改 (如否请写出原因) |
| 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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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