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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考、学考和中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6月14日至15日,6月20日至6月27日,除抢修、抢险工程外,各建筑施工单位禁止午间(12:00至14:30分)、夜间(晚20:00至次日晨6:00)进行施工作业。
二、各企业、建筑施工、娱乐行业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在考试期间须加强噪声排放管理,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三、6月7日至6月9日、6月14日至15日、6月20日至6月27日高考、学考和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全天禁止以下行为:1.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2.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3.燃放烟花爆竹;4.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相关单位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广大居民对违反本通知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积极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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