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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共租赁住房住户:
为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化管理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遏制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违规行为,确保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7月起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0日-2024年10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闲置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
(六)无故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一年以上的;
(七)保障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八)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三、整治要求
(一)对不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规开展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及入户核查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二)对经查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存在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仍拖欠租金一年以上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四)对经查实的失信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失信行为信息向社会公示曝光。对态度蛮横恶劣、逾期拒不依规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清退。
四、举报方式
(一)来访举报: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来电举报:0773-6776293
(三)邮箱举报:lsxfwglzx@163.com
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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