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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县奖励扶助审批领导小组审定,拟上报下列877名同志享受2023年度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独生子女保育费奖励扶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者,请通过下列方式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771-2800156;桂林市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2813975;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7512321、7515950。举报信箱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桂林市卫生健康委、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卫生健康医保服务所。
奖励对象纳入范围: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取该证书当年起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一百二十元。
附件:1.2024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独生子女保育费公示名单(836人)
2.2024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独生子女保育费公示名单(原购买安康保险)(41人)
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