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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受理、评估和公示等程序,2023年第2季度新增龙胜县芝林大药房等3家医药机构为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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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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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胜县芝林大药房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县兴龙中路29号第7第8间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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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胜县老百姓北岸大药房 |
广西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北岸区(龙脊国际大酒店)一层由东向西第1间.第2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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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梅中医诊所 |
龙胜镇兴龙南路19号1楼门面 |
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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