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04 1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总结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市医疗保障官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联系。

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体育路27号,邮编:541700,电话:0773-7516032,邮箱:lsxylbzj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龙胜县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市医保工作会议部署及县域医保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群众需求优化公开服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2025年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条,其中,部门信息公开5条,通知公告10条,医疗救助名单公示11条,政府工作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一)主动公开

聚焦医保核心业务,精准划定公开范围。重点公开医保参保扩面、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药集采、经办服务等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同步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等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对医保基金安全、报销流程、药品价格等关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宣传点等多渠道推送信息,确保政策传递直达基层。

1、公开法律法规:公开最新医疗保障领域参保、待遇、生育保险等政策、医疗救助名单

2、公开机构设置:对外公开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开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开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4、公开人事信息:对外公开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人事任免、招聘等信息。

5、公开财政信息:公开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财政预决算、财务报告等信息。

6、公开其他重要信息:对外公开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其他重要信息,如政协、人大提案回复等。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畅通网上、信函、现场等申请渠道,耐心解答申请人疑问,精准对接信息需求,确保每件申请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1、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形成医保政策、行政执法、经办服务等分类清单,定期更新维护信息内容。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涉密信息泄露。加强信息归档管理,按照档案规范化要求整理公开材料,形成可追溯的信息管理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优化医保专栏布局,分类展示主动公开信息,提升检索便捷性。依托政务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短视频、图文海报,适配群众阅读习惯。结合医保服务窗口、乡村振兴帮扶点等场景,开展线下公开宣传,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平台矩阵。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分管领导与具体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完整性、发布及时性、答复规范性,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与专业能力,确保《条例》及各项要求落地见效。2025年龙胜县医保局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医保政策解读较为宏观,针对老年人、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个性化解读不足,群众理解难度较大。

2. 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线上公开以文字、表格为主,短视频、动漫等生动直观的宣传形式运用较少,新媒体传播效能未充分发挥。

3. 互动回应实效性有待加强:对群众通过公开平台咨询的医保热点问题,回应速度和深度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形成“提问—回应—反馈”的闭环机制。

(二)改进措施

1. 优化公开内容供给: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细化政策解读颗粒度,针对重点群体编制图文手册、问答集锦等个性化材料,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2. 创新公开传播形式:加大新媒体投入,制作医保政策短视频、情景短剧等内容,依托政务微信、抖音等平台推送,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和吸引力。

3. 健全互动回应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平台咨询答复工作,压缩回应时限,对高频问题梳理形成知识库,定期更新发布;开展线下政策宣讲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打通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

4. 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条例》及医保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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