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02 18: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主动公开

2025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政府信息244条,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确保公众及时、准确、便捷获取信息。

依申请公开

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未收到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审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整理、反馈工作,审核内容包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敏感性以及是否符合公众利益等方面,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合规,避免出现信息错误、保密信息被泄露或不当公开等情况。同时,我局还持续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以来,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对相关内容进行实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此外,及时将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充分利用县“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服务设施优势,向社会公开查阅。

监督保障

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35.244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本年度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信息的解读和说明不够详细,可能导致公众理解困难。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面,偶尔会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影响了公众获取最新信息的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筛选,不仅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还要注重信息的实用性和可读性,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信息,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解读和说明,以方便公众理解。其次,建立更加严格的信息更新机制,明确信息更新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此外,还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将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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