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18:0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我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较上一年度增长9.5%。其中,统计数据11篇、统计分析4篇、部门预算1篇、部门决算1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篇、统计公报1篇、公开目录1篇、公开年度报告1篇、处罚和行政执法数据1篇、年度计划1篇。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平台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申请流程、联系方式及所需材料清单。经统计,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维护,对政策调整、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信息发布格式,统一公开信息的标题、正文、附件等排版要求,确保公开内容清晰易读。

监督保障

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2025龙胜各族自治县统计局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人员专业技能不足;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薄弱。针对不足与问题,将做好以下改进:

(一)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相关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二)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主动做好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