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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水利行审〔2021〕1号关于《龙胜县花岩山饰面石材矿技改工程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2021-01-17 10:50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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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胜紫琦玉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审的《龙胜县花岩山饰面石材矿技改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2公顷,生产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02公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生产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 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表土保护率达到 92%,土防护率达到97%,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下阶段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弃渣场设计,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

(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88万元,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生产过程中实际开采量缴纳。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生产期的,生产建设单位应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龙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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