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龙胜县人民武装部等单位搬迁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龙胜县人民武装部等单位搬迁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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