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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监管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龙胜县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龙胜县市场监管系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2022年桂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
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以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三小”食品和学校(托幼)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农村地区等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品种、区域为重点,加大对既往抽检不合格批次多的企业、品种跟踪抽检力度,围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开展专项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提高工作效能
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检管联动。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畜禽肉、水产品)监督抽检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并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推动企业质量提升为目的,切实推进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和整改工作。
工作任务
计划全年开展监督抽检76批次,具体任务见附件1;全年计划开展快速检测5100批次,具体任务见附件2。
三、抽检重点
结合日常监督,紧紧围绕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群众消费量大、易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过量食用食品添加剂的普通食品及农兽药残留易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场所以及小食店、小餐饮、小作坊等区域开展快速检测。检测项目主要包括:甲醛、二氧化硫、三聚氰胺、亚硝酸盐、硼砂、吊白块、瘦肉精、农兽药残留等。
四、抽检经费
由县级财政经费预算保证。
五、工作要求
(一)推进均衡抽检,按时保质完成抽检任务。按时序推进年度抽检工作,即:第一至四季度分别完成任务量的20%-30%、50%-60%、75%-80%、100%。
(二)规范抽检工作。国抽平台校验规则:同一场所当前季度内不超过15批次;同一生产许可证编号当前季度内不超过5批次;同一生产企业,样品名称,生产日期,当前季度内不超过1批次;接样日期最多不得超过抽样日期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联系市局质量监管科(食品抽测科)修改校验规则。
(三)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要加强监督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判,编制抽检年度分析报告,抽检信息及时按规定通报相关单位。
(四)依法核查处置。要按照“五个到位”(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应达到100%,85天(预留5天审核不通过退回时间)按时完成率应达到85%以上。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快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及时移送移交。
(五)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坚持“时、度、效”原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稳妥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并做好消费提示和风险解析,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发布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信息时,不得公开有关抽样和检验信息。
(六)严肃工作纪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附件:1.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抽检计划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