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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 财政局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26年 “强主体、抓设施、打品牌”助推农业 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

2026-02-12 10:4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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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总基调,按照“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和“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等工作要求,聚力推进全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工作现代化步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本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各级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及其他涉农整合资金(含2026年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总额169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特殊项目)。

二、奖补对象的基本要求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守法经营、财务规范、信用良好,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且建立稳定联农带农机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奖补的经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县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

(2)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3)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发展能力。

(4)申报的项目须在申报年度内完成,且未享受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同类补助。

(5)承诺并切实履行带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增收、分红等责任,带动效果需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确认。

三、奖补的具体条件及标准

(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项目

1.水稻种植示范项目

实施主体与村委或农户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书,水稻种植面积集中连片200亩(含本数、不算复种,下同)以上,种植一季水稻或者旱稻,验收合格,每亩奖补100元;种植“水稻(旱稻)+冬种油菜(冬种小麦)”,在水稻种植的基础上,验收合格,每亩增加100元。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10万元。

2.“果+粮”和“果+油”推广奖补项目

实施主体按照“果+粮”“果+油”种植模式,提升粮油产能。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水果加粮食、水果加油料作物,实施主体与村委或农户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书,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验收合格,每亩奖补资金200元。该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可以与自治区下达的“果+粮”“果+油”项目以及中央粮食单产提升资金叠加补贴)。

20万元。同时,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该实施主体当年百香果、柑橘等试种的(种苗购买)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新技术推广等内容。实施主体当年已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再列入补助范围,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50万元。

5.龙胜蔬菜(食用菌)产业提质扩面直接奖补项目

实施主体在本县域内耕地(含冬闲田)带动种植蔬菜,品种为适合本县域内种植的西红柿、萝卜、辣椒、豆角、菜苔、食用菌等,单茬种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且带动种植户10户(含)以上,种植成功并有商品蔬菜上市交易,验收合格后按每亩500元的标准(只补一茬)直接给予产业奖补。同时,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当年购置种苗、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品牌打造等内容。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100万元。

6.生猪养殖场新(扩)建粪污处理设施项目

实施主体新(扩)建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必须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包括:(1)新(扩)建集粪场100平方米以上;(2)新(扩)建沼气池100立方米以上;(3)新(扩)建化粪池100立方米以上,所有新(扩)建设施必须做到防渗、防雨、防溢等三防措施。验收合格后,经第三方结算评审,按照新(扩)建集粪场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新(扩)沼气池(化粪池)给予每立方米300元进行补助,每个养殖场总的奖补资金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100万元。

7.新(扩)建牛羊生态养殖场项目

实施主体新(扩)建的肉牛、肉羊养殖场,年存栏母牛5头以上,年出栏肉牛10头以上;年存栏、出栏肉羊50只以上,新(扩)建栏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验收合格后,经第三方结算评审,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100万元。

8.肉鸡养殖项目

实施主体在本县域内养殖肉鸡达到一定规模,年出栏肉鸡1万羽以上的,验收合格后,补助2.5元/羽,每个场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同时,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当年鸡舍(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推广应用、品牌打造等内容。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50万元。

9.高密度流水养鱼项目

实施主体新(扩)建当年新(扩)建、升级改造三面光鱼池500平方米以上,要求池基高1.3米、蓄水高度1米以上,采取底部排水措施,验收合格后,经第三方结算评审,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200万元。

(二)农业产业新质生产力项目

1.数字化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项目

实施主体有效经营,管护良好,相对连片20亩以上的蔬菜、果树(百香果或其他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罗汉果、吊瓜等)年内新安装数字化水肥一体化设施的,按照总价的30%给予奖补,且每亩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元,其中数字化(或智能电机水泵控制系统)水肥一体化设施应包括单次蓄水量不低于2立方米的蓄水池(桶),管道材质应选择PE管或者PVC管,使用年限大于5年,对每株植株都有滴(喷)灌头实现有效覆盖灌溉。同时,数字化水肥一体化的管理系统要求:可安装在台式电脑上,或者在移动端使用支持手机系统软件APP;能够控制水源泵的开关和恒压供水。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100万元。

2.购置和建设智能化种养空调方舱项目

实施主体年内购置和自主研发建设智能化种养空调方舱,用于食用菌、水果、蔬菜、中药材或者养殖等产业发展的,购置或建设的方舱总容量(单个也可多个)不得低于100立方米,按照总造价的30%给予奖补,每立方米补助最高1500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奖补20万元。购置和建设的智能化种养空调方舱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智能化种养空调方舱采用物联网云平台控制系统。平台数据采集方舱内的实时环境信息数据。(2)能进行远程实时监控与管理,实现管控一体化。在室内台式电脑端或手机APP系统实时显示环境控制数据,为用户提供远程诊断手段。(3)能选择启动温度控制、加湿雾化、智能照明、新风调换4大系统中一个以上,可在整个种养周期内,根据不同时间段实际需求,自动或手动设置温度、湿度、CO2浓度及光照的启停与调节。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20万元。本项目所列的机械设备在农机补贴目录内有同类型产品的,则只能申请农机部门的补贴,不再另行奖补。

3.蔬菜(含食用菌)、果树、中药材等设施农业项目

(1)连栋大棚设施按大棚滴雨面积计算,按造价30%给予奖补,每平方米最高补助30元。设施条件应达到每个连栋大棚占地200平方米以上,钢架结构、棚内高3米以上,单间跨度6—8米,最少两个单间连栋,8丝以上大棚膜覆盖,设施完善。

(2)单体大棚设施按大棚滴雨面积计算,按造价30%给予奖补,每平方米最高补助15元,设施条件应达到每个大棚占地80平方米以上,钢架结构、棚内高2米以上,单间跨度6—8米,8丝以上大棚膜覆盖,设施完善。

(3)避雨、避寒半月棚式设施项目,按造价30%给予奖补,每亩补助2000元。要求设施建设相对连片20亩以上,每亩使用水泥杆不少于110根,水泥杆规格70mm×70mm×2800mm,建成棚高不低于2米,拉线为镀锌铁线或铝包钢拉线,农膜要求透光性良好。

以上(1)、(2)、(3)类型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金额100万元。

(三)农业产业延链、强链能力提升项目

1.新建百香果、蔬菜(含食用菌)、中药材、茶叶、畜禽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厂房项目

实施主体新建百香果、蔬菜(含食用菌)、中药材、茶叶、畜禽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厂房,建成并投入加工运营满1个月后,没有闲置迹象,实际用于本县域内的百香果、蔬菜、中药材、畜禽等农产品加工、储藏的。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厂房主体(含电力设施)建设成本补助,投资额度核算以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评审,按照竣工结算评审价总额的30%给予补助。每家实施主体年内只能申请1处厂房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200万元。

2.购置中药材、百香果、茶叶等农产品新加工机械设备项目

实施主体在本县域内,利用自有或租赁厂房(房屋)购置中药材、百香果、茶叶等农产品新加工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实际运营满1个月,没有闲置迹象并实际用于本县域内大宗农产品加工的,按照机械采购合同价格的30%给予补助。其中烘干设备以罗汉果烘烤设备为参照标准,电恒温烤房最高不超过5万元/座,大型微波真空脱水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座;百香果加工设备以榨汁和提取设备为主要补助机型,每套设备最高奖补不超过 10 万元/套;茶叶加工设备以揉捻机、杀青机、烘干机、理条机、烘焙提香机、色选机、包装机等为主要补助机型。所有加工机器设备必须是新安装的全新设备,对于拆卸重装的二手设备或已获得过其他项目奖补的设备不予奖补。原则上每家实施主体年内申请的全套设备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家(对于年内新购置设备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且用于本县域内罗汉果、百香果精深加工的,最高补助金额可以达到100万元/家),预算补助资金总额200 万元。本项目所列的机械设备在农机补贴目录内的,只能申请农机部门的补贴,不再另行奖补。

3.罗汉果、百香果、蔬菜(含食用菌)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清洗、分拣、包装设施设备)项目

实施主体在本县域内,利用自有或租赁厂房(房屋)新购置罗汉果、百香果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含清洗、分拣、包装等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实际运营满1个月,没有闲置迹象并实际用于本县域内大宗农产品收购、分拣、包装销售的,按照机械采购合同价格的30%给予补助。所有设备必须是新安装的全新设备,对于拆卸重装的二手设备或已获得其他项目奖补过的设备不予奖补。每家实施主体年内申请的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家。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100万元。本项目所列的机械设备在农机补贴目录内的,只能申请农机部门的补贴,不再另行奖补。

4.罗汉果、百香果等产地预冷保鲜设施(冷库、保鲜库、地头冷柜)项目

实施主体在本县域内大宗农产品集散地,利用自有或租赁厂房(房屋)新建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设施(含低温冷库、保鲜库、地头冷柜等),按照设备采购合同价格的30%给予补助。所有设施设备必须是新安装的全新设备,对于拆卸重装的二手设备或已获得其他项目奖补过的设备不予奖补。每家实施主体年内申请的产地预冷保鲜设施设备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家,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50万元。本项目所列的机械设备在农机补贴目录内的,只能申请农机部门的补贴,不再另行奖补。

(四)农产品网上销售奖补项目

1.大宗农产品电商销售奖补项目

实施主体通过自建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电商等)销售本县大宗农产品(如罗汉果、百香果、茶叶、油茶、特色稻米、蔬菜、食用菌、龙胜畜禽产品等),发货地在本县域内,年网络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达到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年度达到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年度达到8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年度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销售额以平台后台数据及对公账户流水为准,需提供相关凭证。)补贴时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快递单时间为准。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100万元。

2.小宗农产品域内发货快递费奖补项目

实施主体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售本县农产品、农副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到本县域以外,产品包装有体现龙胜农产品的标识或图案,发货地需在本县域内。将对年内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且快递物流单量1000单(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快递费用的30%进行奖补,补助金额每单最高1元。单个经营主体全年补助金额,最高为10万元。补贴时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快递单时间为准。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50万元。

3.龙胜县域农产品易地发货仓建设奖补项目

实施主体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销售我县农产品、农副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到本县域以外(不含发货仓所在地),产品包装有体现龙胜农产品的标识或图案,在龙胜区域外建有专门发货仓。将对年内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额100万元(含)以上,且快递物流单量10000单(含)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按照发货仓年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经营主体全年补助金额,最高为10万元。网上销售额和快递单数的计算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快递单时间为准。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30万元。

(五)龙胜农产品线下直销奖补项目

为加大龙胜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集体商标)“龙脊源耕”的宣传力度,对新建龙胜农产品直营店、专柜、档口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在门头或者柜台(档口)的主要位置有龙胜地域农产品品牌标识的,给予一次性奖补。直辖市设直营店面积15平方米以上每个店奖补10万元;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设直营店面积20平方米以上每个店奖补8万元,地级市设直营店面积25平方米以上每个店奖补6万元;龙胜县城内设直营店面积30平方米以上每个店奖补2万元。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全国大型连锁超市设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奖补5万元。在桂林市、南宁市、长三角主要城市的重要农贸市场设立档口的,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照2万、3万、5万给予奖补。所列的奖补的最高金额,不超过该直营店、专柜、档口等12个月租金的30%,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50万元。

(六)“一事一议”特殊奖补项目

对引进或新成立的农业企业(含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经营主体,且与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投资协议共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总额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或者农产品销售额2000万以上,产业链条较长且预期带动效应比较显著的农业企业,不受本方案前文所列的奖补限制。实施经营主体可在年内任意时间、单独进行申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联合初审后,报请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按“一事一议”原则审定。会议将综合评估项目的战略重要性、投资强度、技术先进性、就业带动能力、税收贡献潜力及对地方产业集群的引领作用等因素,制定对应的支持方式与奖补额度,可包括提高奖补比例、设定分期奖补、配套基础设施支持等。农产品销售方面也可以适当奖补,奖补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且单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四、联农带农工作要求

经营主体要采取不少于一种联农带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流转、吸纳就业、订单收购、收益分红、技术指导等)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或者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并能保持相对持续稳定;带动产业发展的要有带动农户收入的名册或带动协议,带动务工就业的要有务工人员收入名册或用工合同,其他带动方式增加收入的要有相关名册或凭据,原则上每个项目带动农户不低于10户(享受奖补扶持资金低于5万元的,带动农户数量达到5户即可),其中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农户要占10%以上;每个经营主体获得的奖补资金总额,要与带动农户获得的受益总额相匹配,原则上年内带动的农户受益总额要不少于获得的奖补资金总额,项目性质比较特殊的也要在第二年内农户受益总额达到不少于获得的奖补资金总额。

五、验收程序

(一)奖补对象申请项目。奖补对象(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有关规定,在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本类型项目的奖补立项申请表(附件1)。

(二)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村委会在收到项目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申请奖补项目的真实性和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将核实后的奖补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在行政村公示5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统一报送到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三)组织验收和核查。该方案所列项目的验收细则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要求另行制定下发,验收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乡(镇)以及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县供销社、县农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和核查工作。

(四)公告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对验收结果在县、乡(镇)、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项目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项目重新报批。

(五)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在资金拨付申请表签署意见后,报县财政局批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账户。

六、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扶持项目的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位,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县级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创建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归档。强化监督指导。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必须有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存在项目建设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对在以奖代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根据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县农业农村局对本方案可作适时调整。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龙胜县“强主体、抓设施、打品牌”项目立项申请表

   2.2026年龙胜县“强主体、抓设施、打品牌”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2026年龙胜县“强主体、抓设施、打品牌”

项目立项申请表

项目名


经营主体名称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建设规模、效益及联农带农情况)

经营主体法人签字(盖公章):


项目实施所

在地村委会

审核意见

经手人:(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审核人:分管领导:(公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意见

审核人:分管领导:(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2



2026年龙胜县“强主体、抓设施、打品牌”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镇)


目名

营主体名

营业执照号

经营主体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设规模

备注

平方米









































































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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