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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减灾办〔2024〕1号龙胜各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县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29 15:3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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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龙胜县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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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龙胜县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暴雨洪涝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尤其是“6· 18”特大洪涝灾害,造成乡镇房屋倒损严重,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以及《桂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因灾倒损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心谋划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自主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好资金补助、政策扶持、技术指导、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积极引导受灾群众开展恢复重建,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群众自力更生、自主建房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经济实用”的原则。注重从农村实际出发,注重避灾减灾,注重符合农村群众基本居住需求,注重量力而行,注重传承民族文化,不搞“一刀切”和“花架子”。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分类救助机制,充分考虑受灾损失、家庭收入等情况。优先考虑受灾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救助。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并严格实行张榜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原则上是主要居住的住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且需要恢复重建的居民。由受灾户户主提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布。

(二)补助标准。重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户每户补助2000元。

四、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2024 7 31 日前(含)因灾倒损住房的,灾后恢复重建和修缮原则上要在 2025年春节前完成,重建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经县应急管理局批准,重建任务完成时间可放宽到 2025 5 31 日。2024 7 31 日后因灾倒损住房的,要在 2025 5 31 日前完成重建或修缮任务并入住。重建住房的基本标准: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一人户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不小于 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人均不小于 13平方米。农村居民重建住房的,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等要求。

(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为核准对象、建立台账,制定方案阶段(8 1 日至 8 15 日)。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核准房屋重建或修缮补助对象,建立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或修缮台账,收集补助对象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对象类型、家庭人口、倒房时间、倒房结构和面积及补助发放“一卡通”账号等相关完整信息。根据本地区房屋倒损情况,制定切合本地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狠抓落实阶段(8 16日至 12月31日)。建立领导干部县包乡、乡包村制度,落实责任制,倒排工程日程,确保重建和修缮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第三阶段为竣工验收、总结评估阶段(2025 1 1 日至 5 31 日)。各乡(镇)政府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进行竣工验收,重点验收房屋主体是否竣工(一楼封顶)、建筑面积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并拍照建档。原则上验收一户,补助资金发放一户。重建任务结束后,各乡(镇)政府要认真总结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困难问题,2025年6月4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政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在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合力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县应急管理部门与县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推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信息。

(二)完善帮扶措施。各乡(镇)政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制定出台专项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减轻税费负担。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涉及的税费等,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做到少收费、零收费。重建任务较重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多方帮扶支持,形成重建合力。

(三)狠抓工作进度。今年因灾倒塌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倒排工期、狠抓落实。要加强工作进度的统筹调度,定期开展检查督导,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帮助重建户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倒房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严格遵循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规范使用和管理救灾资金,坚决防止资金挪用和截留沉淀。县减灾委将适时开展检查,对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执行规定有偏差的,要及时予以指导、通报。对严重影响任务进度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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