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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农发〔2022〕23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06-13 16:25     来源: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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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县洪涝灾害农业生产防范和灾后农业生产救助相关工作,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防范、减轻农业洪涝灾害损失,帮助灾后生产恢复,根据本县实情,特编制《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当洪涝灾害突然降临时,各乡镇农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得力措施,主动做好应对工作,层层落实抗灾救灾责任制,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受灾的调查统计,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帮扶和指导,加强农业灾害防御、畜禽受灾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适用于县域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陆安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焕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栋贵 局党组成员、水利事业服务发展中心副主任

荣月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祥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兴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让民 副局长

成  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电话:7512523),郭伟倩任办公室主任,唐有发、赵文庆、杨 侯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应急抗灾管理日常事务。

二、组建工作组

(一)灾情分析研判组: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植物保护和经济作物站、水产畜牧兽医站、水产畜牧兽医和农机工作办公室;

(二)信息调查统计宣传组:局办公室、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农广校;

(三)解困救助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灾后恢生产指导组: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植物保护和经济作物站、水产畜牧兽医站。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协调灾情调查统计;派出救灾工作组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调集防汛农业机械,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监督指导乡(镇)农业部门落实救灾应急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二)灾情分析研判组职责:分析预测农业生产面临情况,提出指导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具体意见,及时了解灾情发生后农业生产受灾情况,重点区域亲临检查指导。

(三)信息调查统计宣传组职责:负责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农业信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农业防御洪涝灾害技术措施和更新农业救灾工作动态。利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动物疫情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灾情,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救灾政策、资金和物资支持。

(四)解困帮扶组:了解群众特别是扶贫联系村群众的受灾情况,对受灾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帮扶,确保受灾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棉被、有房住。

(五)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组:深入实地对受灾的农户、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四、严肃工作纪律

农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工作,落实灾情日报告制度,及时将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工作开展以及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农业应急工作办公室。

(一)农业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责任,确定专职信息员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午12:00点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nyjb1312 @163.com,传真:07773—7512523。各乡(镇)上报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部门。

(二)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报送工作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三)各乡(镇)站和局直属职能部门上报数字前,务必与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搞好衔接,确保一致。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迟报、漏报、错报灾情贻误工作的由驻农业农村局纪委监察组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五、担负应急响应值班

按洪涝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应急响应行动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当应急响应预警信号小于Ⅲ级(含Ⅲ级)时,由局办公室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规定担负应急值班;当应急响应预警信号高于Ⅱ级(含Ⅱ级)时,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驻守农业农村局值班室,实行双岗带班、双岗值班,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当接到县应急部门关于加强应急值班的特殊要求时,按应急部门要求担负值班。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附件:乡(镇)受灾情况日报表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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