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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马堤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请各自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堤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马堤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县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乡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乡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村、乡直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和友邻乡镇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分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乡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乡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相关负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学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政府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及场单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总指挥:陆清清
副总指挥:杨巍屹、余德成
成员:侯桂华、沈佳国、吴兴启(民政、水利、综治、派出所、卫生院等成员单位负责人)
值班室主任:刘启红
值班室电话:7450218;
工作职责: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实施各项应急方案;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施、物质、能源、组织防火;向上级及时报告情况;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报告
凡发生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乡政府或县森防火指挥部,乡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
乡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人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启动应急预案。
3、措施准备
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监督火场扑救工作。
4、扑火力量的调动
乡政府立即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拌,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的个人,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5、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6、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点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乡派出所要维护好现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火灾案件;卫生院要须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7、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处,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乡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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