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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十天(2025年12月10日—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可查线索。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龙胜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7518056,lsxyljh@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龙胜县拟享受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公示名单(第二批)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龙胜县拟享受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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