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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乡指办发〔2024〕10号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25 11:0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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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分析调度会的会议要求,为认真做好脱贫人口务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鼓励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收入,确保县域内务工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及要求

在龙胜县域内帮扶车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务工工资达到15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劳动力。同时对特殊户作如下说明:

1.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脱贫人口,在不影响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其余时间临时务工增加收入的,不享受县域内稳定就业务工补助政策。

2.脱贫劳动力中属于在编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不予补助。

3.监测户消除风险后,身份转为一般农户的,自消除风险当月起不再享受务工补助政策。

4.户内人口减少人员(如外嫁、服刑、服役、户籍迁出等)自减员当月起不再享受务工补助政策。

5.户内新增人员,自增加起下月开始享受务工补助政策。

二、补助时间及标准

(一)补助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劳务补助。

(二)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发放务工补助300元。

(三)申请条件:2024年度累计务工满3个月的可一次性申请,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务工月数申请。

(四)申报时间:县域内务工补助从7月份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均要在7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为加快政策的落实,现将全国防贫信息务工模块中的县域内务工人员名单(附件5)发放给你们,以便协助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劳动力进行申报。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外出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以下材料其中之一: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24年度工资单(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务工证明(由所在务工企业开具);如果以上四种材料之一都无法提供,可通过结对帮扶人将录入广西防贫App的县域内务工人员收入登记页面截取收入记录及务工区域记录并打印出来即可。

四、申报步骤

(一)帮扶责任人协助申请人在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或村委领取《龙胜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补助申请表》(附件1),也可以自行打印。

(二)各乡(镇)对本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对于情况不实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申报材料一次性将问题告知申请人返回整改)和《龙胜县2024年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交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定(申报材料乡镇留存1份)。

(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经审核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县、乡、村三级同步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公示时间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的用款申请,补助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所在户的“一卡通”账户。

五、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信息核实工作

2024年6月份各乡(镇)根据《龙胜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的务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且上交了《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务工信息采集汇总表》,经过数据核查对比,汇总表信息数据与系统信息数据有出入,部分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务工但是汇总表中是“未务工”情况,请各乡(镇)对疑似国办系统中有务工情况但未核实是否务工《疑似国办系统标注务工但未核实务工情况人员名单》(附件6)再次核实及时更新系统,并在7月29日将核实情况汇总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县域内务工补助政策的学习及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直属各单位、各有帮扶任务的企业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帮扶干部学习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帮扶人为区直、市直单位的由各乡(镇)负责通知。根据名单请各帮扶人在7月26日前对符合县域内务工补助的帮扶对象予以协助申请,各乡(镇)于7月29日前把收到的县域内务工补助材料汇总到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协同配合。要切实压实全体帮扶人责任,协助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完成县域内务工补助补助的申报。区、市派第一书记要组织本单位帮扶干部做好联系户政策申报。如因帮扶责任人未将该政策宣传到位,造成符合申报条件的务工对象未能如期享受到该项补助,则由该帮扶责任人承担所联系帮扶对象应申报补助金额。

(三)加强日常督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直属各单位、各有帮扶任务的企业要切实督促本单位帮扶干部做好帮扶联系工作,并要认真登记好电子《帮扶手册》、防贫监测APP中务工区域中务工地点及收入等务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与实际及申报材料信息一致。县督导组要将县域内务工补助政策申报及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的督查暗访内容,切实督促政策精准落地。

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系,邮箱:ggfwz@sina.com;联系电话7518056。

    附件:1.龙胜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县域务工补助申请表

          2.龙胜县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申报汇总表

      3.务工证明(参考模板)

      4.龙胜县XX乡(镇)/XX村委2024X月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发放公示(模板)

      4-1.龙胜县XX乡(镇)/XX村委2022年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拟发放名单

      5.疑似符合县域内务工补助人员名单

附件1:龙胜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县域务工补助申请表.xlsx

附件2:龙胜县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务工证明.docx

附件4:龙胜县XX乡(镇)XX村委2024年X月本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发放公示.docx

附件4-1:龙胜县XX乡(镇)XX村委2024年X月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发放公示.xlsx

附件5:疑似符合县域内务工补助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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