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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实际,结合各乡镇需求,本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设置:村屯保洁员、农村道路管护员、人饮消防水利设施管护员、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员、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员、河道管护员、护田员等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根据各乡镇脱贫劳动力数量分配,岗位职责统一由县级制定。各行政村将最终确定的上岗人选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合理规模。
岗位补贴标准。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工作内容、难易程度等分类合理确定各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天数。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结合本县实际确定为每月补贴800元,按月足额支付。
当月出勤天数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按缺勤天数每少一天扣发 50元计算。为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保持县域内类似岗位间聘任标准、出勤天数等基本统一。
资金来源。岗位补贴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粤桂帮扶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其他行业部门补助资金、县本级资金等列支;购买意外伤害险资金从粤桂帮扶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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