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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拟上报的调整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龙胜镇建设路6号
联系电话:0773-7515178
电子邮箱:lsxjcssz@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监督电话):12345
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
2.龙农报〔2025〕68号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的请示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xlsx
附件2:龙农报〔2025〕68号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的请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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