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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三个抓手”、“三个宣传”、“三个依托”助推精神文明建设,铸牢乡村振兴之“魂”。
一、“三个抓手”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抓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组织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作用,以加强思想建设强化基层治理,推动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抓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119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和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实现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家家事”、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促进全县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三是抓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平台,通过聘请执业律师为村委法律顾问、网格化管理、“一村一警”等有效措施,组建起一支以村“两委”干部、律师、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乡村法律服务队伍,推行“会议式”“面对面交流式”“串门谈心式”等协商法,为村民零距离答疑解惑,引导村民“学法、信法、用法”。
二、“三个宣传”弘扬文明乡风。
一是特色理论教育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阵地,组建“少数民族双语”宣讲队、“第一书记”宣讲队、“多耶”宣讲队、“鼓楼”文艺宣讲队、民族团结宣讲队、“罗汉果伯伯”宣讲队等10支特色宣讲队,深入机关单位、学校、田间地头、村寨等开展专题宣讲活动400多场次,覆盖群众达3万余人次。二是身边典型模范宣传。坚持发挥身边典型模范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每年定期开展“优秀党员”“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 ”等评选活动,今年以来评选县级道德模范9人、十星级文明户26户、文明家庭11户。广泛开展龙胜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事迹学习宣传、宣讲等活动20余场(次),以舆论引导群众争做文明乡风的建设者。三是开展移风易俗宣传。重点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着力破除农村大办酒席等陈规陋习。通过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经过县级评审,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共10篇,形成村民共同遵守的思想准则和行为规范。同时继续狠抓广大群众思想观念和综合素质提升,积极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和倡导“出自己的力,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理念,并强力开展“打懒汉、治懒汉”行动,铸牢乡村振兴之“魂”,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
三、“三个依托”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依托文明创建。结合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村镇评选等措施,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8个,文明村93个,文明单位56个。二是依托志愿服务。深度整合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资源,组建县级志愿服务队91支,乡村志愿服务队536支,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原则,组织志愿者常态化开展爱老助残、美化环境、医疗义诊等文明实践活动4000余场,通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激发精神文明内生活力。三是依托传统文化。围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我们的节日”,立足龙胜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组建了苗族彩调队、侗族琵琶队、侗族芦笙队、壮族山歌队等130支基层文艺队开展文化惠民活动600余场。通过传承节日传统民俗,让广大群众在活动参与中展示了新时代农村的良好风尚,为营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浓厚了氛围。
(龙胜县委宣传部 于琳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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