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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小红头〔2025〕7号(网传19号)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5-06-05 16:1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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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二)坚持就近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各学校要研究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的实施办法,帮助解决接送不便问题。

(三)坚持公正公开。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招生信息,并按照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求,统一使用全区招生平台开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具有本县户籍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七年级招收具有本县户籍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划定每所学校的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负责接收本乡(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中龙胜镇小学、龙胜镇第二小学、龙胜镇第三小学、龙脊镇中心校、泗水乡中心校、瓢里镇中心校根据学位情况,接收县教育局通过公开随机派位安排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因2025年9月龙胜镇第三小学(寄宿制学校)开始招生,对县城小学学区范围进行了微调。县城义务教育学校详细的学区划片详见附件3《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学区范围一览表》、附件4《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

初中学校综合考虑全县小学毕业生的性别、综合素质评价、家庭居住住址等因素,将小学毕业生均衡分配到实验中学、民族中学、龙胜镇初级中学(龙胜县移民创业园初级中学),并接收符合条件的外县户籍随迁子女入学。

(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根据生源情况,2025年秋季学期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班级和学生数为:

1.小学:

(1)县城小学招收新生计划数为:龙胜小学5个班225人,龙胜镇小学4个班180人,龙胜镇第二小学5个班225人,龙胜镇第三小学4个班180人。

(2)乡(镇)中心小学和教学点100%接收辖区学生入学,并按要求接收随迁子女入学。

2.初中:实验中学15个班750人,民族中学16个班 800人,龙胜镇初级中学6个班300人。

(三)报名方式

根据《广西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规范新生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精简报名材料,2025年全区统一使用“桂通办”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个人户籍、不动产登记等基础数据自动校验比对,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实现报名材料线上线下联动审核和线上录取,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报名前新生家长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电子版),材料目录详见附件1《义务教育新生网上报名需准备的材料》。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线上报名操作办法》。

(四)线上、线下及报名时间安排

1、线上、线下报名对象安排:

线上报名对象:(1)乡镇辖区报读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2)龙胜镇户籍及监护人在县城有房产的报读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

线下报名对象:非龙胜镇户籍且监护人在县城无房产的报读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2、时间安排:小学新生于2025年6月7日-15日进行线上报名;初中新生于2025年7月8日-16日进行线上报名。报名登记的时间不影响招生录取,请家长们结合自身实际,错峰登录统一招生平台进行(详情请关注各学校公众号)。线下报名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安排。

(五)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教育关爱,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等与学业困难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力度,确保应返尽返。

(六)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基教〔2025〕7号《关于做好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七)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驻桂林部队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桂军政〔2023〕5号)和《桂林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办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市公通〔2018〕54号)办理。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办理。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做好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市教基教〔2019〕16号)办理。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规定,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八)规范民族班的招生。民族班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加快培养民族地区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是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有效途径。我县在实验中学、 民族中学、龙胜镇初级中学、伟江民族小学、马堤民族小学和泗水小学开设民族班,民族班主要招收5至9年级的学生,面向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地区招收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并向脱贫户子女倾斜。民族班的管理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实行混合编班,不能以民族因素编班, 民族班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范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民族班招生指标由各学校根据本校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需求确定,招生人数报县教育局备案。

(九)规范录取。向符合就读条件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入学报名工作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招生报名时,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各学校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招生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为100%。

(二)加强义务教育入学管理。

 1.加强编班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制度,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县教育局将在学籍管理系统对招生人数进行设置,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无法在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2.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各学校要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2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严格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3.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要高度重视“小升初”衔接工作,持续巩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人数“动态清零”成果。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到其他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为不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可以免学。各学校不得随意拒绝接收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秋季学期开学前按有关规定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办理缓学手续。

 (三)强化监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各学校要进一步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在入学前以“分班考”“分级考”等形式组织考试、面试,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按隶属权限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理。

 (四)做好招生宣传和安全应急预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安排,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信息,确保招生入学信息公开透明。各学校要在学校大门、宣传栏、微信群、QQ 群及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本校招生简章(包含招生计划、学区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制定招生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安保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上报信息,遇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请求公安部门支援,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五)全面监督、强化问责。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将成立由纪检组牵头,工委办、督导与政策法规股、基教股等股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县教育局招生入学咨询电话:7516306(基础教育股);监督投诉电话:7512327(工委办公室),7516300(教育督导与政策法规股)。各招生学校也应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

附件:1.义务教育新生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线上报名操作方法

3.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学区范围一览表

4.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义务教育学2025年校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


附件1

义务教育新生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一、线上报名需准备的材料(需拍照上传)

(一)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读本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

1.户口簿首页;

2.户口簿法定监护人页;

3.户口簿就读学生户口页;

4.如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读义务教育学校

    1、报读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1)户口簿首页;

(2)户口簿法定监护人页;

(3)户口簿就读学生户口页;

    (4)如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外县户籍学在此辖区的居住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本县户籍不需要居住证);

(6)法定监护人在此辖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均要求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7)法定监护人在此辖区的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包括房屋 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须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均要求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2、报读县城义务教育学校:

(1)户口簿首页;

(2)户口簿法定监护人页;

(3)户口簿就读学生户口页;

    (4)如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外县户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的居住证(小升初学生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可在全县范围内,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本县户籍不需要居住证);

(6)外县户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小升初学生的监护人的就业可以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均要求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7)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的房产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均要求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二、线下报名需准备的材料(需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外县户籍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法定监护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报读县城小学,监护人的居住地址为县城,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3.法定监护人在龙胜县境内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报读县城小学,监护人的就业地点为县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均要求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法定监护人在龙胜县境内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包括房屋 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须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报读县城小学,监护人的居住地址为县城;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均要求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二)我县县内除龙胜镇之外,乡(镇)户籍进城务工子女要求到县城就读小学的,需提供第(一)项中的第1、3、4项材料。  

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就读申请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报读学校进行审验,在核验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在龙胜县中小学或者县城学校的入学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本县非龙胜镇户籍且在县城无房产的小升初学生

1.户口簿首页;

2.户口簿法定监护人页;

3.户口簿就读学生户口页;

    4.如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在县外就读小学,回龙胜读初中的还需出具学籍证明和小学毕业证。

附件2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线上报名操作方法

1.手机端  

扫描二维码(附后)下载或前往应用市场搜索“智桂通”,下载智桂通App,可使用手机号、支付宝、身份证号等方式登录。登录后,点击“办成一件事”专题,选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或“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我要办”,选择“桂林市”,选择“龙胜各族自治县”进入后,再选择“本级”进行报名登记。

2.电脑端

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https://zwfw.gxzf.gov.cn/),可使用手机号、支付宝、身份证号等方式登录。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或搜索“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或“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在出现的界面上选择“桂林市”,选择“龙胜各族自治县”,再选择“本级”,确认后点击“开始报名”进行报名登记。


附件3




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学区范围一览表

类别

学校名称

龙胜镇户籍及监护人在县城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范围(线上报名)

非龙胜镇户籍且监护人在县城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范围(线下报名)

备注

一、中学

实验中学

1.龙胜镇日新村,山东村,城关村的峦山组,城北社区,北岸社区(含县城老乡家园)的龙胜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监护人在以上片区有房产的易地搬迁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县教育局根据性别、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均衡分配到三所初中


民族中学

1.龙胜镇南门村,城关村的白竹山组,双河村的拉丹组、大寨组、下洞组、枫木组、半界组、崇杉组、拉加组、香炉组,勒黄村,都坪村,平野村,崇楼村,岭田村和城西社区,城南社区从老县委大院小区至兴龙南路149号,桂龙社区桂龙路1-266号的龙胜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监护人在以上片区有房产的易地搬迁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龙胜镇初级中学

1.龙胜镇城关村的勒东组,双河村的下矮组,上孟村,金车村,金结村,双洞村,城南社区从兴龙南路150号至龙脊学府小区,桂龙社区桂龙路的267-600号的龙胜镇户籍适龄儿童;2.监护人在以上片区有房产的易地搬迁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小学

龙胜小学

1.龙胜镇街道,南门村,城关村的峦山组、白竹山组、勒东组,双河村的拉丹组、下矮组的龙胜镇户籍适龄儿童(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出生时就入本地户口并未外迁);2.龙胜镇户籍的县直和龙胜镇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龙胜镇小学、龙胜镇第二小学、龙胜镇第三小学


龙胜镇小学

1.龙胜镇双河村的大寨组、下洞组、枫木组、半界组、崇杉组、拉加组、香炉组,勒黄村,都坪村,平野村,崇楼村,岭田村,城西社区的龙胜镇户籍适龄儿童;2.监护人在以上片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易地搬迁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龙胜镇第二小学

1.龙胜镇日新村,山东村,城北社区,北岸社区(含县城老乡家园)的龙胜镇户籍适龄儿童;2.监护人在以上片区有房产的易地搬迁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龙胜镇第三小学

1.龙胜镇城关村的白竹山组、勒东组,双河村的下矮组、拉丹组,上孟村,金车村,金结村,双洞村和城南社区、桂龙社区的龙胜镇户籍适龄儿童;2.监护人在以上片区有房产的易地搬迁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龙胜镇第三小学为寄宿制学校;2.龙胜镇城关村的白竹山组、勒东组和双河村的下矮组、拉丹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出生时就入本地户口并未外迁)可选龙胜小学或龙胜镇第三小学


附件4

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

1  实验中学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红线范围内)

2  民族中学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红线范围内)

3  龙胜镇初级中学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红线范围内)

4  龙胜镇小学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红线范围内)

5  龙胜镇第二小学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红线范围内)

6  龙胜镇第三小学县城学区范围平面示意图(红线范围内)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