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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 (含民办):
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4 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 务的关键一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 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目标任务,不断深化教育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蒲庆锋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吴海华 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吴云娟 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艺术股股长
蓝忠华 教育督导与政策法规股股长
粟诗良 人事教育股股长
陈能斌 计财股股长
李春革 基本建设与规划股股长
舒安毕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唐金红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电教站站长)
段绪龙 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艺术股工作员
二、目标任务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我县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为教育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工作原则
(一) 依法统计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科学规范原则。遵循统计工作的科学方法和规范流程, 统一统计口径和指标解释,确保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三) 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学校(园)的统计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 质量优先原则。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 线,加强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我县教育 事业发展实际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 统计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二) 统计指标
涵盖学校基本情况、学生情况、教师情况、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指标,具体包括学校数量、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等。
(三)各工作时间节点
1. 9月29日全县教育统计工作布置会。
2. 10月8日至16日各级各类学校(园)数据上报。
3. 10月17日至18日自治县教育局各业务部门核验数据。
4. 10月19日县级汇总审核。
5. 10月20日数据上报。
五、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 9月29日至9月30日)
1.召开全县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 关统计工作精神,部署统计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明确统计指标解释、统计方法和 工作要求。
(二) 数据采集阶段 ( 10月1日至16日)
1.各级各类学校(园)按照统计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学校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自治县教育局。
(三) 数据审核阶段( 10月17日至18日 )
1.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各股室专业人员对各校(园)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逻辑性。
2.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和整改。
(四) 数据汇总分析阶段( 10月19日至10月20日 )
1.对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龙胜县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2.组织开展统计数据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为教育决策 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五) 上报阶段( 10月21日)
将龙胜县 2024 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胜县 2024 年教育事业统计工 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各学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 强化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 落实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所需的设备、软件、培训等费用得到保障。鼓励和支持各校(园)落实教育事业统计人员激励措施,合理计算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建议其工作量视情况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 1/3-- 1/2 计算 )。
(四)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统计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教育事业统计是国家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 据。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 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二) 严格标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统计工作要求,认真采集、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教育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 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与统计、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 严守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保密管理,不得泄露统计数据和个人信息。
(五)做好台账整理与留档。各学校(园)应按照教育部要求保存相应统计资料,其中学校上报的纸质统计调查表应当至少保存5年。学校电子数据资料和纸质统计调查表应永久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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